华阳溪
北宋置,属涪城县。在今四川三台县西北八十里永明镇。
在贵州省剑河县东北部、八卦河东岸。面积211平方千米。人口2.2万。镇人民政府驻南明,人口 3240。元、明至清康熙年间为楠木洞、赤溪湳洞长官司治所。乾隆至宣统年间为赤溪湳洞土干总驻地,此后均称湳洞司。1932年设永兴镇,1941年改南明乡。1958年建南明公社,1984年改建镇。产稻、玉米、大豆、甘薯、油菜籽、油桐、烤烟等。有煤、铁等矿。有电站及水泥、缝纫、砖瓦、酿酒、木器等厂。剑天、款小公路经此。
北宋置,属涪城县。在今四川三台县西北八十里永明镇。
在贵州省剑河县东北部、八卦河东岸。面积211平方千米。人口2.2万。镇人民政府驻南明,人口 3240。元、明至清康熙年间为楠木洞、赤溪湳洞长官司治所。乾隆至宣统年间为赤溪湳洞土干总驻地,此后均称湳洞司。1932年设永兴镇,1941年改南明乡。1958年建南明公社,1984年改建镇。产稻、玉米、大豆、甘薯、油菜籽、油桐、烤烟等。有煤、铁等矿。有电站及水泥、缝纫、砖瓦、酿酒、木器等厂。剑天、款小公路经此。
官名。北魏置,集书省属官。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六品上。
①叶尔羌汗国官名。阿拉伯语qazi音译,意为根据伊斯兰教法进行审判的法官,由伊斯兰教人士专任。 ②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滋伯克、哈子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一切刑名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
山西高原北部与河北平原间交通要道。《魏书·高祖纪》:太和六年(482),“发州郡五万人治灵丘道”。以道出灵丘县(今属山西),故名。初,北魏于天兴元年(398)治直道,自望都县(今河北唐县东北)凿恒岭至
《尚书.盘庚上》:“若火之燎于原,不可向迩,其犹不可扑灭。”星星之火,星星点点的火头。比喻微小事物。燎原,延烧原野。“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小火星可以引起燎原大火。比喻小事情可以酿成大事情。也可比喻新生
【介绍】:宋兴化军莆田人,字履之,号履斋。方适从孙。少好学,不事科举,专心学问,得朱熹之传。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明洪武九年(1376)改广西等处行中书省置,治所在静江府(今广西桂林市)。辖境相当今广西壮族自治区(除钦州、灵山、防城港、合浦以外地),贵州罗甸县、望谟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贞丰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册亨布依
【介绍】:宋镇江丹阳人,字寿隆。汤东野从子。博学能文。入太学,升内舍,以选为前郎。高宗绍兴中,秦桧欲招至门下,不从。后以特恩对策入等,授迪功郎、韶州推官,不赴。
见“寒族”。
【介绍】:明湖广巴陵人,字致美。永乐十三年进士。选庶吉士,迁工部郎中。时方迁都北京,营建宫室,他上节俭、休养二疏。官至浙江右布政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