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桥县
南宋绍兴三年 (1133) 改桂阳监置,治所在平阳县 (今湖南桂阳县)。《舆地纪胜》 卷61桂阳军: “以其在桂洞之南,故曰桂阳。” 辖境相当今湖南桂阳、蓝山、嘉禾、临武等县地。元至元十四年(1277) 升为桂阳路。
南宋绍兴三年(1133年)升桂阳监置,治平阳县(今湖南桂阳县)。属荆湖南路。辖境相当今湖南省桂阳、嘉禾、临武、蓝山等县地。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升为路。
南宋绍兴三年 (1133) 改桂阳监置,治所在平阳县 (今湖南桂阳县)。《舆地纪胜》 卷61桂阳军: “以其在桂洞之南,故曰桂阳。” 辖境相当今湖南桂阳、蓝山、嘉禾、临武等县地。元至元十四年(1277) 升为桂阳路。
南宋绍兴三年(1133年)升桂阳监置,治平阳县(今湖南桂阳县)。属荆湖南路。辖境相当今湖南省桂阳、嘉禾、临武、蓝山等县地。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升为路。
源见“泮林革音”。谓环境好能使改恶从善。清魏源《圣武记》卷十二:“驭夷得其情,可使鸮音化泮林,中孚格蛮貊。”
①三十六卷,首一卷,清王让修,桂超万纂。王让,字涧东,河南新郑县人,道光二年(1822)来任祁门知县,旋去,五年复来任。道光五年(1825),安徽巡抚陶澍倡修安徽通志,檄各郡邑修志以陈,时祁门县知县王
官署名。汉代置,属御史台。掌护驾。设侍御史掌其事。三国以后不置。
清末邮传部直辖机构。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十一月设置,掌借款各路交涉、建设、保存、运输各项事务。设局长一人为长官。局内初分为建设、计理、考工、统计四科。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正月改为营业、
在今江苏吴县东南角直镇。寺始建于南朝梁天监二年 (503)。唐至清均曾修建。天王殿是寺内保存最古的木结构建筑之一,虽大部分为明代遗物,但还保存有宋代建筑传统的制作手法。寺内原有罗汉塑像十八尊,相传为唐
【介绍】:见德韶。
【介绍】:明浙江山阴人,字世彦。精医术,多善举,施药饵,葬远人无法归葬者。有《畏斋诗稿》、《名医抄》、《经验良方》。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万历四十六年(1618),噶玛登迥旺布执政后,命白色瓦在原有法典※《十五法》中增入“异族地区律”一条,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介绍】:宋潭州宁乡人,字彦章,号山斋。孝宗淳熙十一年上舍及第。宁宗庆元六年知江州。谄事苏师旦,历官至礼部尚书。师旦败,遭贬斥,卒。有《周易总义》、《周礼总义》、《禹贡疆理记》、《汉南北军制》、《山斋
嵩县六浑(今属河南)人。先贤正公程子十七代孙。景泰六年(1455)授翰林院《五经》博士,子孙世袭。【介绍】:明河南嵩县人。程颐十七代孙。景泰六年授翰林院五经博士,子孙世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