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法律用语。合并赃罪论处,属于从重处罚之列。《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诬人盗廿,未断,又有它盗,值百,乃后觉,当并赃以论。”
文书名。平行文。明朝为中央文书,如五军都督府对六部行文即用之。清朝为地方文书,如总督对总兵,提督对司、道、盐运使司,总兵对府、厅、州、县行文均用之。近代演变为外交文书,用于外事交涉。
【生卒】:463—473南朝宋始安王刘休仁子。初出继江夏王刘伯禽,休仁为明帝害死,他被流放至丹杨县。后废帝时还京,赐爵都乡侯,建平王景素举兵谋反。后废帝畏忌宗室,赐死。
官名。元至元二十五年(公元1288年)置满浦仓,属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秩正八品。掌收受各处子粒米面等物,以待转输京师,设大使一人为主官,副使一人佐之。
【介绍】:一作狄牙。春秋时齐国人,名巫。善烹饪,任雍人(主烹割之官),为齐桓公近臣。相传曾杀其子烹为羹以献桓公。管仲曾谏桓公远易牙,不听。桓公将卒,易牙与竖刁、开方乱齐。
科举考试用语。指对违例考生采取的暂停考试的处罚手段。明代即有对考生的罚科之例。清制,顺天及各省乡试发榜后,均有磨勘例,即由礼部组织人对试卷进行复核。其间如发现卷内有文理悖谬、文体不全、全篇录旧、朱卷与
?—1890清朝宗室、大臣。满洲镶蓝旗人。郑亲王※济尔哈郎八世孙。字竹坡。同治三年(1864)举人,七年进士。累迁侍读。光绪帝即位(1874),疏请选师保以崇圣德,严宦寺以杜干预,核实内务府以节靡费,
唐麟德二年 (665) 招生僚置,为沐州治。治所在今四川峨边彝族自治县南大堡镇。《元和志》卷31罗目县: “罗目,僚中山名,因以名县。” 上元三年 (676) 州县俱废。仪凤三年 (678) 复置,属
即“修订法律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