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场案
官名。春秋时齐国置。掌监管渔业。或收取渔税。《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申、蒯,侍渔者。”杜预注: “侍渔,监取鱼之官。”梁履绳补注: “齐擅鱼盐之利,侍鱼之官盖监收鱼税者。”
官名。春秋时齐国置。掌监管渔业。或收取渔税。《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申、蒯,侍渔者。”杜预注: “侍渔,监取鱼之官。”梁履绳补注: “齐擅鱼盐之利,侍鱼之官盖监收鱼税者。”
官名。晋代置,左、右卫将军下属三部司马之一,掌殿中宿卫,领禁兵。下领督史。
四卷。明朱孟震(约1583前后在世)撰。朱孟震字秉器,新淦(今江西新干)人。隆庆二年(1568)进士,官累贵州布政使。朱孟震生平详见《河上楮谈》辞目。是集凡四卷。皆载明代诗人之事,简略介绍其生平经历,
即“乌撒乌蒙等处宣慰司”。
参见:唐明皇游广寒
宋朝三司别称。宋朝掌管国家财政的官署。《宋史·职官二·三司使》:“国初沿五代之制,置使以总国计,应四方贡赋之入,朝廷不预,一归三司。通管盐铁、度支、户部,号曰计省,位亚执政,目为计相。”
读音:tà shí lì葛逻禄三族,三曰踏实力。(见《唐书》)
官府工匠名。唐少府监中有内作巧儿四十二人,掌内廷织纴之事。
一卷。清赵新撰。此书用笔记体例,分条论说。对六十四卦只部分诠释。每卦之爻亦不全释,或释一二爻,或不释爻辞,只释象辞。其说以汉易为宗,所引十之八九来自虞翻。虞翻于易象不知、易理未解之处,则参用虞氏卦变爻
广西土州。南宋以石西州改置。元属思明路。明初属思明府,万历三十八年(1610)改属太平府。州土官历赵氏、何氏、黄氏三姓,皆绝,遂改流官。治所即今广西宁明县西南上石。清废。居民主要为僮(壮)族。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北左卫长官,置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