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馆令
官署名。清末盐政院所属机构。宣统三年(1911)八月设。掌理淮、浙、闽、粤盐务。置厅长一人掌厅事,下设参事二人,一、二、三、四等佥事,一、二、三等录事无定员。十一月裁。
官署名。清末盐政院所属机构。宣统三年(1911)八月设。掌理淮、浙、闽、粤盐务。置厅长一人掌厅事,下设参事二人,一、二、三、四等佥事,一、二、三等录事无定员。十一月裁。
读音:qīng汉顷宪。(见《印薮》)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477—499)中高道悦自治书侍御史迁此。太和十七年定为四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未见。
北魏平城北文明太后永固陵旁附设的殿宇。在今山西大同市北五十里方山上。《魏书·高祖纪》 载: 太和五年 (481),“夏四月己亥,行幸方山。建永固石室于山上,文碑于石室之庭,又铭太皇太后终制于金册,又起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属财政部。依照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五月三十日公布的《全国烟酒公卖局暂行章程》和《全国烟酒公卖暂行章程》的规定,全国烟酒公卖局管理全国烟酒公卖事务。设总办、会办各一人,局内置
清末宣传妇女解放的团体。光绪九年(1883,一说十三年)康有为仿传教士办天足会之例,与开明士绅区谔良在广东南海撰《不裹足会草例》,倡议妇女不缠足。二十一年又与康广仁在广州创粤中不缠足会,并以女儿同薇、
官名。明初判录司副长官。洪武十三年(1380)置,二人,从七品,协判录掌在京官吏俸禄及公文出入等事。后改左、右司副。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书名。清陆陇其著。十二卷。为作者平时札记之文。本名《日抄》,原未分门目,后由其甥陈济分类排次成编。卷一至四,说《五经》;卷五至六,说《四书》,附《太极图说》、《近思录》及小学数条;卷七至八,说诸儒得失
【介绍】:明末清初湖南湘阴人,字子昭。少有学行,以气节自负。明亡,为樵夫,自号砍柴行者。顺治五年义军大起,事后,之宣与湖湘遗老三百余人被捕,数年始得释。
清代户别之一。系边民中阿尔泰诺尔乌梁海地区定期向皇室进贡灰鼠皮的民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