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曹郎
官名。唐朝置于边疆地区,掌安抚边民。北宋或置,掌招降、安抚、讨伐之事。南宋初多置,节制一路或数路兵马,招抚陷金军民。
官名。南宋有此官,不常置,掌招降抚慰。见《宋史·职官七·招抚使》。辽代南面边防官中有招抚司。见《辽使·百官志四·南面边防官》。
官名。唐朝置于边疆地区,掌安抚边民。北宋或置,掌招降、安抚、讨伐之事。南宋初多置,节制一路或数路兵马,招抚陷金军民。
官名。南宋有此官,不常置,掌招降抚慰。见《宋史·职官七·招抚使》。辽代南面边防官中有招抚司。见《辽使·百官志四·南面边防官》。
元至元十三年 (1276) 改漷阴县置,属大都路。治所在今天津市武清县北河西务。辖境相当今天津市武清、香河二县地。至正年间还漷阴县旧治 (今北京市通县东南四十里漷县镇)。明洪武十四年(1381) 降为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亦称条旨或票拟,始于明宣德 (1426—1435)中。凡政府重要文书之处理,由内阁辅臣先行拟定办法,将所拟批答之辞,墨书写于票签上,进呈皇帝,再由皇帝朱笔批书。明后期皇帝多不问政,朱批实由宦官掌握。清
即今江苏淮安市东南平桥镇。《方舆纪要》卷22淮安府“周家桥”条下:“平河桥在府西南四十里,南至宝应县六十里。为往来通衢。”
源见“约法三章”。指死罪只有一条的法令。汉桓宽《盐铁论.诏圣》:“高皇帝时,天下初定,发德音,行一卒之令,权也。”【词语一卒之令】 成语:一卒之令汉语词典:一卒之令
源见“靴刀誓死”。谓战死沙场。清朱琦《朱副将战殁他镇兵遂溃诗以哀之》:“公拔靴刀自刺死,大儿相继毙一矢,小者创甚卧草中,贼斫不死留孤忠。”
西汉昭帝元凤五年(前76)分堂阳县地,封广川缪王子刘吉置。治今河北新河县西南。属巨鹿郡。东汉废。
即“哈剌鲁”。
春秋时吴国、越国之间的战役。鲁定公十四年(前496),吴王阖闾伐越,与越王勾践战于檇李(今浙江嘉兴西南)。勾践派死士冲击吴阵,被吴军杀退。勾践又命罪人于吴军阵前排成三行,以剑自刎,吴军注目惊愕,勾践突
读音:Rì《姓氏词典》引 《姓谱》收载,未详其源。(按:䒤, 草名, 疑即以草名为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