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庙守卫司百户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制司所属七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步队、陆军警察队、军乐队一切事宜,以及军士以下人员之补充,常备、续备、后备官兵之册籍,并管理步队专科学堂、各镇操场、靶场事。置科长、科员、录事。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制司所属七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步队、陆军警察队、军乐队一切事宜,以及军士以下人员之补充,常备、续备、后备官兵之册籍,并管理步队专科学堂、各镇操场、靶场事。置科长、科员、录事。
1142—1143金朝太子。熙宗长子。女真族。完颜氏。母为悼平皇后裴满氏。熙宗皇统二年(1142)三月,册为皇太子。金朝立太子之制,自此始。十二月病死。葬兴陵之侧。谥英悼太子。
读音:Nòulètè【源】清蒙古八旗姓。凡二派,出锡喇塔拉、扎噜特等地(23,63,260)。 【变】一作〔耨勒特〕(260)。 【人】清正蓝旗蒙古护军英钩色之妻为耨勒特氏(260)。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亦作马卢、麻里兀。即今土库曼斯坦马雷。《元史·太祖纪》:十六年(1222)“冬十月,皇子拖雷克马鲁察叶可、马鲁、昔剌思等城”。
元置,即今安徽潜山县西北十五里野寨乡。《方舆纪要》 卷26潜山县: 野人原寨 “宋景炎二年,刘源等于此起义兴复,克黄州及寿昌军。元置寨。《志》 云: 县有旧寨二: 野人原及天堂寨也”。
俗名香草河。在今江苏丹阳市西南。《方舆纪要》 卷25镇江府丹阳县: 简渎在 “县南五里。《志》 云: 唐置简州,以渎名也。俗呼渎河。明景泰六年尝浚治。东北接漕河,南通延陵镇”。
宋大理置,属永昌府。在今云南昌宁县西部枯柯坝子。元代属镇康路,后属顺宁府。
官署名。清末法部八司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京外奏咨减等、盗犯定地、编发给官兵为奴事项,并复核奉天、吉林、黑龙江、山西、山东、察哈尔右翼、绥远城、归化城刑事民事案件。置郎中三人,员外郎五人
约1826—1864清广西人。金田起义时为圣兵。咸丰二年(1852)克岳州(今湖南岳阳),升监军。次年克南京,升总制。随军北伐,攻六合,各军均溃,独以全军还,授恩赏丞相。十月封春官又副丞相。四年随军占
①西魏改冀州置,治所在厉城县 (今湖北随州市北一百里)。隋大业初废。②唐武德五年 (622) 置,治所在安顺县 (今越南清化省清化东南)。辖境相当今越南清化省清化一带。贞观元年 (627) 废。③唐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