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帛案
官名。南宋民兵统兵官。高宗建炎二年(1128)置,统民兵五十人,设队副佐之。
一队之长,凡是以队为编制单位的队的长官称队长。《史记·孙子吴起列传》:“出宫中美女得百八十人。孙子分为二队,以王之宠姬二人各为队长,皆令持戟。”《旧五代史·刘玘传》:“梁祖镇汴州,玘求自试,补队长。”南宋高宗年间,以民兵五十人为一队,置队长、队副统帅。
官名。南宋民兵统兵官。高宗建炎二年(1128)置,统民兵五十人,设队副佐之。
一队之长,凡是以队为编制单位的队的长官称队长。《史记·孙子吴起列传》:“出宫中美女得百八十人。孙子分为二队,以王之宠姬二人各为队长,皆令持戟。”《旧五代史·刘玘传》:“梁祖镇汴州,玘求自试,补队长。”南宋高宗年间,以民兵五十人为一队,置队长、队副统帅。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东汉建武中改芒县置,属沛国。治所在今河南永城县东北二十六里小城子。西晋废。古县名。东汉建武中改芒县置,治今河南省永城市北。属沛国。三国时废。
官名。北魏孝昌二年(公元526年)置望士队四百人,取勋戚之族有武艺者为之,充任宿卫。北齐因其制置左右勋侍下士,正一命,属天官府左右宗伯中大夫。其职掌据《隋书·礼仪志》所载为“掌陪左右庶士而守出入,则服
江南歙县(今属安徽)人。赴苏州寻祖父骨;以孝侍母。
禁卫军指挥机构。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左武候置,为十二卫之一。置大将军一员、将军二员,统诸鹰扬府府兵。下设护军四员,辅佐将军,寻改武(虎)贲郎将,又设武(虎)牙郎将六员,有长史、录事参军,司仓、兵
【介绍】:清浙江钱塘人,字季娴。教谕沈镠妻。工写梅竹,能鼓琴,与姊柴贞仪同擅诗名。尝与闺友林亚清诸人结蕉园吟社,合刻诗集。著有《北堂集》、《凝香室诗钞》。
读音:Qióng【源】海南岛有琼山,亦称琼州岛,或以为氏(62)。亦见《中华姓府》(63)、《新编千家姓》(73)。【布】 吉林辽源有此姓。现行较罕见姓氏。今北京、广西之灌阳、山西之运城及晋中地区
官名。清末度支部税课司主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所管事宜。
户籍制度用语。亦称漏口。指一家之内有不登入户籍者。历代都有,主要为逃避差徭。唐律规定,脱口及增减年状(谓疾、老、中、小之类)以免课役者,一口徒一年,二口加一等,罪止徒三年。清律对此则施杖刑。参见“脱户
一卷。周景氏撰。清马国翰辑。邓名世《古今姓氏书辨证》谓,景氏出自姜姓齐景公之后,谥为氏。景丑、景春,皆其后裔。战国时,景氏世为楚相,或云楚之公族,别为景氏,据此景氏为齐人。《汉书·艺文志》,儒家类著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