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称��敖、孙叔。 春秋时楚国期思(今河南淮滨东南)人。 ��氏,名敖,一字艾猎。楚庄王时令尹,为政注重法治,任用贤能。楚庄王十七年(前597)
元至元二十年(1283)升云安军置。治今重庆云阳县。不领县。辖境同云安军。属夔州路。明洪武六年(1373)降为县。
吠:狗叫。非其主:不是它的主人。 狗对不是主人的人狂嗥。 比喻人各为其主。语出《战国策.齐策六》:“跖之狗吠尧,非贵跖而贱尧也,狗固吠非其主也。”《史记.淮阴侯列传》:“上曰:‘若教韩信反,何冤?
读音:Cán【综】 源出不详。见《新编千家姓》(73)。北京有此姓。罕见姓氏。《新编千家姓》 收载。《中国姓氏大全》 注云: “罕见姓,现代北方仍有。” 未详其源。
1409—1469明江西永新人,字主静。正统进士。授编修。景泰初,上疏称旨,擢洗马。成化二年(1466)入直文渊阁。官至礼部左侍郎,卒于任。善文辞,著有《呆斋集》、《周易图释》、《否泰录》等。刘定之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同“金篦刮目”。宋黄庭坚《次韵无实病目》:“金篦刮膜会有时,汤熨取快术诚短。”
唐代南诏国特产。《云南志》载:野桑木,永昌府(治今云南保山市)以西诸山谷有之,生于石缝中。及长至时月,择可作弓材者,先截其上,然后中割之,两向屈令至地,候木定性,断取为弓。不施筋(或作胶)漆,而劲利过
古代指被征选在宫廷充任使役的女子。杜牧《郡斋独酌》诗:“三千宫女侧头看,相排踏碎双明珰。”清制,宫女从内务府三旗佐领管领下年十三岁以上之女子内选充,每年举行。预先由各佐领、管领造册送会计司汇总,奏交宫
唐.段安节《乐府杂录.歌》:“许和子者,吉州永新县乐家女也……善歌,能变新声。及卒,谓其母曰:‘阿母,钱树子倒矣!’”唐代吉州永新县有一妓女名叫许和子,聪颖貌美又善唱歌,此人深得唐玄宗悦赏。她临死时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