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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视媚行

《史记.绛侯周勃世家》:“人有上书告勃欲反,下廷尉。廷尉下其事长安,逮捕勃治之。勃恐,不知置辞……以千金与狱吏,狱吏乃书牍背示之,曰‘以公主为证’。”言狱吏于书板背后写下一语,以示勃申辩之方,周勃乃得出狱。他感叹说:“吾尝将百万军,然安知狱吏之贵乎!”后以“牍背千金”用为遭受冤狱之典。清钱谦益《戊寅元日偶读〈史记〉戏书纸尾》诗:“牍背千金狱始明,吹箫织薄可怜生。”


【典源】《史记·绛侯周勃世家》:“其后人有上书告勃欲反,下廷尉。廷尉下其事长安,逮捕勃治之。勃恐,不知置辞。吏稍侵辱之。勃以千金与狱吏,狱吏乃书牍背示之,曰‘以公主为证’。公主者,孝文帝女也,勃太子胜之尚之,故狱吏教引为证。……绛侯既出,口:‘吾尝将百万军,然安知狱吏之贵乎!’”《汉书·周勃传》亦载。

【今译】 汉代周勃为汉高祖刘邦手下大将,封为绛侯,汉文帝时位居右丞相,后被免官。有人上书告周勃想谋反,文帝将书交廷尉,廷尉又将此事交长安地方官,将周勃逮捕查问。周勃恐惧,不知如何辩解。狱吏渐渐欺辱他,周勃给狱吏金求教,狱吏才在奏牍的背面写了几个字:“以公主为证。”公主是孝文帝之女,嫁给周勃的儿子胜之,因此狱吏让引公主作证不反。周勃被释放出狱后,说:“我曾经统率百万大军,然而怎么晓得狱吏有这么大的威风呢!”

【释义】 后以此典指人被系入狱,无法剖白,受制于人。

【典形】 牍背千金、绛侯之系、书牍背、狱吏贵、狱吏尊、尊狱吏、狱吏为尊、尊逢狱吏。

【示例】

〔牍背千金〕 清·钱谦益《戊寅元日偶读史记》:“牍背千金狱始明,吹箫织薄可怜生。”

〔绛侯之系〕 宋·周必大《岳飞叙复元官制》:“坐急绛侯之系,莫然内史之灰。”

〔书牍背〕 宋·苏轼《韩子华石淙庄》:“绛侯百万兵,尚畏书牍背。”

〔狱吏尊〕 唐·陈子昂 《宴胡楚真禁所》:“寄谢韩安国,何惊狱吏尊。”

〔尊狱吏〕 清 · 唐孙华 《记里中事》:“书牍人方尊狱吏,溺冠世久厌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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