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嗣往
《左传.庄公三十二年》:“成季(鲁桓公之子)使以君命命僖叔(成季之兄),待于鍼巫氏,使鍼季酖之……饮之,归及逵泉而卒。”后以“逵泉之诛”指以弟杀兄。《宋书.竟陵王诞传》:“昔周德初升,公旦有流言之衅;鲁道方泰,季子断逵泉之诛。”北周庾信《哀江南赋》:“荆门遭廪延之戮,夏口滥逵泉之诛。”倪璠注:“以喻邵陵、湘东皆武帝子,以弟害兄也。”
【词语逵泉之诛】 成语:逵泉之诛汉语词典:逵泉之诛
《左传.庄公三十二年》:“成季(鲁桓公之子)使以君命命僖叔(成季之兄),待于鍼巫氏,使鍼季酖之……饮之,归及逵泉而卒。”后以“逵泉之诛”指以弟杀兄。《宋书.竟陵王诞传》:“昔周德初升,公旦有流言之衅;鲁道方泰,季子断逵泉之诛。”北周庾信《哀江南赋》:“荆门遭廪延之戮,夏口滥逵泉之诛。”倪璠注:“以喻邵陵、湘东皆武帝子,以弟害兄也。”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宋朝吏部郎中、员外郎通称。
宋制,颁发用麻纸书写的制书称为降麻。参见“宣麻”。
【介绍】:明陕西兰州人,字正夫。天顺元年进士。任行人,请以御史巡茶,民便之。历升户部广东司郎中,有能声。曾修《兰州志》。
见“洋务运动”。
清典制书名。因所记不限康熙一朝,后改名《石渠余记》。王庆云(1798—1858,今福建福州市人,字雁汀)撰。6卷。记述清初至道光朝典章制度沿革,计有官制、兵制等87篇。资料主要采取《清实录》、《清会典
书名。 (俄)尼古拉·班蒂什一卡缅斯基撰。成书于1792年。全书分两部分。前一部分叙述自17世纪初至18世纪末中、俄两国互派使团往来经过。后一部分为附录,主要辑录这一时期有关中俄外交关系文件。书后附有
古百越地名。汉置县,治所在今广西苍梧县西孟陵。三国至南朝陈因之,属苍梧郡。唐、五代十国改为孟陵县。为古西瓯、骆越、乌浒、俚僚人聚居地。
鲍明炜著。江苏古籍出版社1990年11月出版,32.6万字,为“南京大学语言与语言工程丛书”之一种。本书以《全唐诗》、《全唐文》等书中的初唐古体诗、近体诗及赋、碑、铭、赞等作品为依据,分其韵部为十六摄
明清时裕固族牧区的最高统治者。明朝政府为其颁发管辖八字墩(今青海祁连县境内)一带草原的敕书。清康熙年间(1662—1722)封为“七族黄番总管”,赐以黄袍马褂和红顶蓝翎帽,世袭相传。掌管该地所有部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