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枣约
《国语》卷七《晋语一》:“献公伐骊戎,克之,灭骊子,获骊姬以归,立以为夫人,生奚齐。其娣生卓子。……骊姬果作难,杀太子而逐二公子。”“公之优曰施,通于骊姬。骊姬问焉,曰:‘吾欲作大事,而难三公子之徒如何?’……优施曰:‘必于申生。……’骊姬……是故先施谗于申生。”
春秋时,晋献公宠信夫人骊姬,逼死太子申生,立奚齐为太子,引起晋国大乱。后遂用为夺嗣之典。“骊姬之乱”用作咏宠姬杀太子夺嗣的典故。
唐.李华《咏史十一首》其五:“侧闻骊姬事,申生不自保。”
《国语》卷七《晋语一》:“献公伐骊戎,克之,灭骊子,获骊姬以归,立以为夫人,生奚齐。其娣生卓子。……骊姬果作难,杀太子而逐二公子。”“公之优曰施,通于骊姬。骊姬问焉,曰:‘吾欲作大事,而难三公子之徒如何?’……优施曰:‘必于申生。……’骊姬……是故先施谗于申生。”
春秋时,晋献公宠信夫人骊姬,逼死太子申生,立奚齐为太子,引起晋国大乱。后遂用为夺嗣之典。“骊姬之乱”用作咏宠姬杀太子夺嗣的典故。
唐.李华《咏史十一首》其五:“侧闻骊姬事,申生不自保。”
二十卷。清张鸣珂(1829-1909)撰。张鸣珂,字公束,又字玉珊,浙江嘉兴人。曾以县令需次江右,官至中丞。家世清门,妙年力学,又得韵甫黄氏为师。于省垣书局任职二十余年。著有《艺谈琐录》等。是编诗八卷
官名。唐武则天垂拱元年 (685) 始置,员二人,从八品上,属门下省,掌供奉讽谏。天授二年 (691) 增至五人,后除授颇滥,有“拾遗平斗量”之讥。宋初多出领外任,或兼领别司,不专任谏职。太宗端拱元年
读音:tán bó周成王封幼子臻于单为伯,因以为氏。(见《路史》)
官名,明置。永乐初置协理京营戎政,掌京营操练,由尚书或侍郎或右都御史兼管。嘉靖二十年,始命尚书刘天和为戎政尚书,罢其部务,另给关防,专理戎政,辖五军、神枢、神机三大军营。参看《明史·职官志一·兵部、兵
157—189即刘宏。东汉皇帝。公元167—189年在位。章帝玄孙。初袭父爵为解渎亭侯。永康元年(167),桓帝死,被窦太后及其父窦武迎立为帝,时年十二。在位期间,窦武与陈蕃谋诛宦官事败,宦官继续专政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1860—1947近代武术家。字显庭。陕西西安人。回族。幼慕义好武。入为武痒生。及长出游各地,寻师访友,广采各派技艺。后拜安大庆为师,专攻心意六合拳。光绪二十六年(1900)义和团事起,清廷禁民间习拳
【生卒】:?—1119【介绍】:宋僧。剑州梓潼人,俗姓贾。弱冠为僧。芙蓉楷禅师法嗣。住邓州丹霞,学众千人,盛冠诸方。终住洪山保寿而化。
【介绍】:李白作。见《登庐山五老峰》。
宋.庞元英《谈薮》:“王公衮祖墓为守墓人所掘,事发,守墓人被官府处以杖刑,又往王家认罪,王以酒相待,即拔剑斩之。公衮性甚和,平居常若嬉笑,人谓之笑面虎。”原指平日和善而处事严厉的人,今多称外貌和善而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