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蒙古官职名。也称参领,相当于满洲八旗的甲喇章京。有印务札兰与掌兵札兰之分,前者在印务处管理旗务,后者指挥监督旗的军务,督饬佐领办理地方事务。小旗设1名,大旗设2名,视每旗佐领之多寡而定。四等台吉待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突厥语,意为“公驼汗”。西迁回鹘在中亚建立的※喀喇汗王朝最高统治者的称号之一。史载,※萨图克于伊斯兰历三三○年(942—943)在圣战者支援下占领巴拉沙衮(今中亚楚河畔碎叶城东)后,始称“博格拉汗”。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卉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罟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
书名。一名《通鉴纲目续编》。明商辂等撰。二十七卷。成化中奉敕撰成。以陈��《通鉴续编》、胡粹中《元史续编》两书为蓝本,补以宋元史事,撰成是书,专记宋元两代之事。由于取材贫乏
即“士族”。
即南壄县。秦置,属九江郡。治所在今江西南康县西南章水南岸。东汉改作南野县。
书名。清王元綎撰。全书有正文四卷及外纪一篇。元綎,山东宁海(今烟台)人。光绪进士。书中较详细地记载了野蚕种类、名称、饲蚕所用树叶种类、种树育蚕方法、缫丝织绸技术及缫丝工具等,并附有“野蚕茧绸出口表”和
官名,金朝置。正六品,掌平理狱讼、警察别部、总判院事。其佐官有副使一员,从七品,掌警巡之事;判官二员,正九品,掌检稽失,签判院事。见《金史·百官三》。
在今广西忻城县东三寨村。明置三寨堡土巡司。即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忻城县东三寨。明设巡检司。清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