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皞
【介绍】:
清江西德化人,字宜媖。崔谟妻。七岁能诗。工刺绣,善白描。因婆媳不和,自缢死。有《问花楼诗集》、《闺中小草》。
【介绍】:
清江西德化人,字宜媖。崔谟妻。七岁能诗。工刺绣,善白描。因婆媳不和,自缢死。有《问花楼诗集》、《闺中小草》。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元年(1264)置行省于北京(今内蒙古宁城西),称北京行省。二年罢。六年,又置行省于东京 (后改辽阳,今属辽宁省),称东京行省,后徙治北京,十五年罢。二十三年,再立东京行省,同年罢。
1629—约1646明思宗女。崇祯十七年(1644)初选周显为夫,因政局危急未成礼。李自成克北京,思宗挥剑断其左臂。顺治二年(1645)奉清廷令仍与周显成婚。不久忧郁而死。
兴宗次女。永乐十五年(1417)嫁于礼。
《礼记.大学》:“《诗》曰:‘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是故君子无所不用其极。”极:穷尽。“无所不用其极”,意谓无处不用尽心力。现多用于贬义,形容做坏事时,什么样的极端手段都用得出来,形容作恶多端,极其残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读音:Liúkūn《姓氏考略》 收载,其注云: “ 《穆天子传》有‘畱昆氏归玉’,《竹书纪年》 云: ‘畱昆,国名。’是以国为氏。”“畱”或作“留”。
又作苏禄国。故地即今菲律宾苏禄群岛。《元史·武宗纪》:至大元年(1308)四月,“遣米楫等使苏鲁国”。
法令名。东汉建安十八年(213)曹操为魏公,曾下令议复肉刑,然因奉常王修反对及蕃国难改汉制而未实行,乃定《甲子科》,颁下州郡。科文已佚。其内容有“犯釱左右趾者易以木械”;“嫌汉律太重,故令依律论者听得
?—1776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札萨克辅国公木丕勒多尔济次子。乾隆十二年(1747),父卒,次年,袭札萨克辅国公。十九年(1754),二月随参赞大臣萨
官名。战国赵置。掌收田赋租税的官员。《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赵奢者,赵之田部吏也。收租税而平原君家不肯出租,奢以法治之,夺平原君用事者九人”。掌收田租税的官吏。《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赵奢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