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禟
春秋时鲁国人。任博士,后为鲁相。奉法循理,无所变更。命令官吏不得与民争利。他嗜鱼,有人送鱼,他不受。见自己家中织布很好,为了不与民争利,燔其机,出其妇。
【介绍】:
战国时鲁国人。博士。鲁穆公时为相。为人清廉,百官自正。使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受大者不得取小。曾以自己已食禄而废弃家中菜圃,烧毁布机,辞退织妇。
【介绍】:
战国时鲁国人。博士。鲁穆公时为相。为人清廉,百官自正。使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受大者不得取小。曾以自己已食禄而废弃家中菜圃,烧毁布机,辞退织妇。
春秋时鲁国人。任博士,后为鲁相。奉法循理,无所变更。命令官吏不得与民争利。他嗜鱼,有人送鱼,他不受。见自己家中织布很好,为了不与民争利,燔其机,出其妇。
【介绍】:
战国时鲁国人。博士。鲁穆公时为相。为人清廉,百官自正。使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受大者不得取小。曾以自己已食禄而废弃家中菜圃,烧毁布机,辞退织妇。
【介绍】:
战国时鲁国人。博士。鲁穆公时为相。为人清廉,百官自正。使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受大者不得取小。曾以自己已食禄而废弃家中菜圃,烧毁布机,辞退织妇。
一卷。宋周必大(详见《玉堂杂记》)撰。是书为其论诗之语凡四十六条。原载《平园集》中,由后人抄出另行。周必大学问博洽,熟于掌故,所论多依据于考证,如王禹称不知贡举一条及刘禹锡淮阴行一条,陆游说苏轼诗一条
南朝宋.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明)帝遵奉建武制度,无敢违者。后宫之家,不得封侯与政。馆陶公主为子求郎,不许,而赐钱千万。谓群臣曰:‘郎官上应列宿(众星宿),出宰百里,有非其人,则民受其殃,是以难
①(1115—1178)南宋相州安阳(今属河南)人,字公明。以荫入仕。高宗时,历蕲水令、司农寺丞。乾道二年(1166),为两浙路计度转运副使,历知临安、荆南府,训练义勇民兵以加强战备。四年,赐同进士出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生卒】:?—768前【介绍】:唐京兆人。肃宗乾元元年,为监察御史,与颜真卿同谒华山金天王祠。又为殿中侍御史。自京兆少尹授谏议大夫兼侍御史。代宗广德元年,以中书舍人为郭子仪行军司马。时吐蕃入侵,多有建
古西域地名。始称伊吾卢,为内地通往西域的门户,即今新疆哈密一带。地肥饶,宜五谷、桑麻、葡萄。东汉永平十六年(73),大开屯田,置宜禾都尉于其地。元初六年(119),长史索班将千余人屯其地。永建六年(1
八卷。明余懋学(生卒年不详)撰。余懋学字行之,婺源(属江西省)人。隆庆二年(1568)进士,力历初擢为给事中,忤张居正,斥为民。后累迁南京户部右侍郎。懋学素以直节著称,其所撰《十蠹》一疏,尤为时所重,
南朝宋铜钱。文帝元嘉七年(430)始铸,形制略仿汉五铢。钱文隶兼篆意,文曰“四铢”,横读,重如其文,或有背面带星点者。
书名。清张学礼撰,一卷。康熙元年(1662),张学礼以兵科副理事官,与行人司行人王垓奉使琉球,此书记二人奉使经过,凡海道艰险、琉球风俗等,都有较详记载。
西汉置,属会稽郡。治所即今江苏常州市。东汉属吴郡。西晋永嘉五年 (311) 改为晋陵县。古县名。本春秋时吴季札的封地延陵邑。西汉置县,治今江苏省常州市,属会稽郡。西晋永嘉五年(311年)因避东海王越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