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齐置为太府寺左藏署次官。隋朝沿置,四员,正九品。唐朝置五员,从八品下。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金朝改左藏库副使,隶太府监。
《隋书.高祖纪上》:“〔高祖〕为人龙颜,额上有五柱入顶,目光外射,有文在手曰‘王’。”后因以“王在掌上”表示有帝王相。清邹容《革命军》一章:“此自秦以来,所以狐鸣篝中、王在掌上、卯金伏诛、魏氏当途、黠
官署名。金朝属司天台,掌漏刻(计时器)设二十五人。明清为钦天监所属机构。掌调壶漏,报时报更。遇祭为祀、朝会、营建等,则择选吉日。设有五官挈壶正、五官司晨、博士、天文生、阴阳生等,分掌各事。明清钦天监分
1945年析金县地置,属辽宁省。治所在貔子窝 (今辽宁新金县东皮口镇)。1959年迁普兰店镇,即今普兰店市。1991年改设普兰店市。旧县名。1945年设县,治普兰店镇(今辽宁普兰店市区)。1991年撤
【介绍】:名或作仁杰。宋信州玉山人,字汉英。高宗绍兴间进士。廷对专言抗金复仇,忤秦桧意,遂不仕。隐居笃学,不治产业。有《易传》、《春秋发微》及文集。
见“广宁府路”(133页)。
清宣宗道光之陵。在今河北易县西五十里永宁山下清西陵内。
在唐长安城太极宫内,今陕西西安城北部。隋初建。唐初为秦王李世民所居。
烧掉奏议草稿。《晋书·羊祜传》载,羊祜历职二朝,“其嘉谋谠议,皆焚其草,故世莫闻”。又《宋书·谢弘微传》载,谢弘微“每有献替及论时事,必手书焚草,人莫之知。”后以“焚草”为居官谨慎之典。亦作“焚稿”。
字元会,安定朝那(今宁夏固原东南)人。北魏灵太后舅,位至右卫大将军。(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