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国相
【介绍】:
宋人。孝宗淳熙十年知南康军,置白鹿洞学田七百余亩,以赡四方来学者。
【介绍】:
宋人。孝宗淳熙十年知南康军,置白鹿洞学田七百余亩,以赡四方来学者。
中国封建社会中实行的一种土地制度。它首行于北魏,废止于唐代中叶。北魏初年,由于北方长期战乱,人口流亡,土地荒芜,地籍紊乱,经济破败,税源枯竭,太和九年(公元485年)十月,孝文帝采纳给事中李安世的建议
①官署名。春秋时齐国置,管理水利,以大夫为长官。②官名。东汉多设于有水池及产鱼郡县,主调配水利及征收渔税。
在今广东封开县东北渔涝镇。明、清置巡司于此。
南朝齐置。治东蔡阳、西蔡阳(梁并为蔡阳,在今枣阳市西南)。辖境约当今湖北枣阳市地。梁以后辖境缩小。隋开皇初废。
书名。清高熙喆撰。四卷。高氏以进士入翰林,累官宁夏、大名等府知府。是书多为传记之作,另有部分文字涉及倡导近代新式工业事。有宣统年间刊本。
古代酒曲品种之一。后魏贾思勰《齐民要术》把酒曲分为神曲、笨曲两大类及散曲,并介绍制造神曲的方法。神曲类似近代小曲,形体小,且用曲量仅为原料的百分之二至三,为发酵能力较强的酒曲。明宋应星《天工开物》也有
读音:zǐ sòng【源】 系自妫姓,春秋时陈宣公之子子楚,其后为子宋氏,见《世本》(6,12,21,60)。历史上罕见复姓。《郑通志·氏族略》收载,其注云: “姬姓。陈宣公生子楚,其后为子宋氏。
【生卒】:?——1815河南杞县人,原籍浙江会稽(今绍兴)。乾隆中期进士。历官至左都御史,工部、兵部尚书。嘉庆中,先后出任广东、山东巡抚,两广、直隶、两江总督。重捕盗,严察属吏,在山东一年劾治达三四十
又称加捐指分。清朝任官方法之一。清制:凡京外月选官,均由吏部掣签确定分发何省或何衙门。捐纳章程规定,凡候补官,只要缴足规定额数捐银,即可要求指定分发至某省或某衙门,谓之指分。
官名。清末陆军部军计司之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军计司事。宣统二年(1910),以军计司并入军衡司,遂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