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宋洪州南昌人,字龟父。黄庭坚甥。两举进士不第,终身布衣。工诗,庭坚称其笔力扛鼎,与弟洪刍、洪炎、洪羽俱有才名,号四洪。年仅三十八而卒。有《洪龟父集》。
【介绍】:三国吴会稽人,字元则。学通五经,博览百家。修道法,传能隐形变化。吴主征召,优礼有加。后隐于蓋竹山中。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属三司盐铁部,以本部都孔目官以下领之,掌有关金、银、铜、铁、朱砂、白矾、绿矾、石炭、锡等开采、鼓铸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以其事归虞部。
1308—1350元朝大臣。字彦卿。蒙古克烈氏。居大都(今北京),元统元年(1333),授燕南宪佥,累迁翰林直学士、吏部尚书、浙东廉访使,改大都路达鲁花赤。至正五年(1345),奉命巡抚江南湖广道,纠
晋顾荣与张翰相善,顾荣喜好弹琴,死后,其家人将其生前所弹之琴置灵床上。张翰来吊唁,不胜悲痛,上灵床弹琴数曲,哽咽而去。事见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伤逝》。后因以“援琴流涕”为悼念死亡亲友之典。陈子昂《
王国傅即王太傅。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百官志》,参看“王太傅”条。
①新定或修定之刑律。历代帝王即位后,在不同时期都要颁布各种法令、刑律。刑律或沿袭前代,或重定新律。《晋书·刑法志》:“旧律所难知者,由于六篇篇少故也。篇少则文荒,文荒则事寡,事寡则罪漏。是以后人稍增,
以前;从前。许棠《成纪书事二首》之二:“难问开元向前事,依稀犹认隗嚣宫。”张安石《苦别》:“向前不信别离苦,而今自到别离处。”
公府诸曹之一。东汉太尉府置户曹,主民户祠祀农桑事。东晋元帝以后公府置右户曹,设右户参军,南朝宋沿置。北魏北齐三师、二大、三公府设兼右户行参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