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拉哲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噶杂那齐伯克”、“噶咱讷齐伯克”。维吾尔语,“噶匝纳”,本意谓“库”;“齐”意谓“典守”。是指职司粮赋,总管一切库储仓粮的官员。乾隆二十四年(1759)分别被授予四、五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噶杂那齐伯克”、“噶咱讷齐伯克”。维吾尔语,“噶匝纳”,本意谓“库”;“齐”意谓“典守”。是指职司粮赋,总管一切库储仓粮的官员。乾隆二十四年(1759)分别被授予四、五品不等。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不学诗,便不会说话。 古人认为“诗以言志”,不学诗就无从表达自己的志趣。语出《论语.季氏》:“尝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诗乎?’对曰:‘未也。’‘不学诗,无以言。’”里波《诗里诗外》(《长江日报》
读音:Sàmǎěrjí【源】 清满洲八旗姓。凡六派,出呼(虎)尔哈河布尔哈村、松花江、索伦、沈阳、虎尔哈、乌苏河等地(23,63,180,260)。【人】萨玛尔吉噶普硕,清镶蓝旗人,世居呼尔哈河布尔哈
1635—1708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纳喇氏。字端范。叶赫贝勒※金台石之孙,尼雅哈之子。初任侍卫、銮仪卫治仪正、内务府郎中。康熙三年(1664),擢内务府总管。后授弘文院学士。六年(1667),充
茶到秋天,开花繁密,比喻刑法苛细。汉桓宽《盐铁论.刑德》:“昔秦法繁于秋茶,而网密于凝脂。”荼:苦菜,也指茅草、芦苇的白花。后用以形容刑法的酷暴。唐代温庭筠《病中书怀》诗:“威容尊大树,刑法避秋茶。”
八卷。唐颜师古撰。颜师古(581-645)名籀,字师古,一作思古,以字行;一说字籀。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市)人,祖籍琅玡临沂(今山东临沂县)。颜之推孙。隋仁寿中荐授安养尉,不久弃归长安,以教授为业。高
官名。又称“御戎”。春秋晋置。掌驾驭兵车。大夫爵。《国语·晋语七》: “知栾纠之能御以和于政也,使为戎御。”
?—1673清朝将领。哈达(今辽宁开原东)人。隶满洲镶黄旗。瓜尔佳氏。初任佐领,骁勇善战。天聪五年(1631),从太宗征明,围大凌河(今辽宁锦县)。六年,从征察哈尔部。八年,授骑都尉世职,任参领。崇德
三十卷,首一卷。清史致驯修,陈重威、黄以周纂。史致驯,光绪初年知厅事。陈重威,武进人。黄以周字元同,举人,大挑二等。定海,为古翁山地,今称舟山,昔日为海疆要区。于宋明为昌国,清康熙二十七年(1688)
即今山西朔州东南贾庄乡。《清一统志 ·朔平府》 “东邵庄堡” 条下: 贾家庄堡 “在州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