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唐末五代时僧人,曾住婺州金柱山。《景德传灯录》有传。《全唐诗补编·续拾》存诗偈1首。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官名。十六国前凉及北魏置,为将帅左右的亲信侍从。因行军多居营帐,故有此称。北魏初,诸王亦置。自东汉末,又有帐下吏、帐下帅、帐下司马、帐下统军、帐下都督、帐下督等诸多名目。
官名。①掌乐之官。西魏始置于春官府。北周沿置。武帝保定四年(564)改为“乐部”。参见“司乐中大夫”。明朝置,为太常寺之属官,额定二十人,从九品,掌祭祀、宴飨之舞乐”。多由乐舞生、乐户充任。清沿明制,
二十卷。明韩邦奇(1479-1555)撰。邦奇字汝节、苑洛,朝邑(今陕西大荔)人。是书首取《律吕新书》为之直解,凡二卷。前有邦奇自序,后有卫淮序。第三卷以下乃为邦奇所自著。其于律吕之原,较明人所得为密
切莫,不再。拾得《诗》之十四:“专心求出离,辄莫染贪淫。”又《诗》之四十:“火急求忏悔,从今辄莫迷。”
地名。在今台湾台南市。清康熙元年(1662)六月,郑成功死,子郑经继位,改东都为东宁。二十二年郑克塽降清,废。参见“东都⑧”。
官署名。清初刑部所属机构。康熙三十八年(1699)设,掌督捕八旗及驻防逃人事。雍正十二年(1734),与督捕后司、督捕厅并为督捕清吏司。
四卷。清王元綎(生卒年不详)撰。王元綎,字文甫,宁海(今山东牟平)人。光绪二十四年(1898)考中进士。王元綎在参研前人有关野蚕资料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见闻,写成《野蚕录》一书。书中不仅介绍了多种野蚕
在今云南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西九十二里古城。元至元二十四年 (1287) 于此置倘俸县,次年改归厚县。明初县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