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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亦作咘单水、咘卑水。在今广西天等县东北。《明史· 地理志》 结伦州: “南有咘毕水,即堰水之上流。” 《清一统志 · 太平府》: 咘卑水“一名涧水。源出都结土州境山中,西南流经佶伦土州南,又西南经结安
藏语音译,一作基巧堪布,意“总管堪布”。即布达拉宫总管旧时随侍达赖喇嘛的最高僧官职称,秩从三品,多由其亲信担任。负责管理达赖喇嘛私人的财产、经济收支、生活起居、宗教活动的照料及※布达拉宫、罗布林卡内的
官名,汉置,属黄门署,掌供奉皇帝书写技艺。《汉书·艺文志·赋》:“黄门书者假史王商赋十三篇。”“黄门书者王广、吕嘉赋五篇。”西汉黄门待诏之一。掌书写之事。见《汉书·艺文志》。
北宋熙宁五年(1072)置。治狄道县(今临洮县)。属秦凤路,后属熙河路。辖境相当今甘肃临洮、康乐、渭源等县地。置市易务,与西域及吐蕃等族进行贸易。金皇统二年(1142)改为临洮府。
三卷。清陈懋侯著。陈懋侯字伯双,福建闽县人。光绪丙子(1876)进士。官至江南道监察御史。作者认为《周易》是用来判断不同时间形势下的得失对错之书,故作者引申其义,取《系辞》中“因贰以济民行,以明得失之
《关尹子.三极》:“天下之理,夫者倡,妇者随。”丈夫说什么,妻子就要附和。指妻子必须顺从丈夫。后写作“夫唱妇随”。元.无名氏《举案齐眉》三折:“秀才,你怎生这般说,岂不闻夫唱妇随也呵。”也常用以指夫妻
官名。南齐分殿中监为内、外殿中监,隶尚书省。梁、陈改名殿中内、外监。皆流外官职。参见“殿中监”。
读音:Pàn′guān《姓氏词典》 引 《唐书》 收载,其注称: “唐有泮官·特勒。”未详其他。
即荫补。取《尚书》“赏延于世”义,故名。
《庄子·逍遥游》:“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是鸟也,海运将徙于南冥。”后因以“鱼鹏化”形容空间的广阔、气势的雄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