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北蒙古
清末民初新疆著名商人。维吾尔族。新疆阿图什人。宣统年间(1909—1911),曾创办伊犁制革厂等企业,后转营商业。1917年时已拥有资金200万,在伊犁及全新疆都有很大势力。1912年伊犁起义时曾出资捐助起义军。
清末民初新疆著名商人。维吾尔族。新疆阿图什人。宣统年间(1909—1911),曾创办伊犁制革厂等企业,后转营商业。1917年时已拥有资金200万,在伊犁及全新疆都有很大势力。1912年伊犁起义时曾出资捐助起义军。
1799—1862清江苏金山(今属上海市)人,字尚之。三试不中,遂无意于科举,承世业为医。博通群籍,尤穷极古今中西天文历算之学,称:“中西之法,可互相证而不可互相废。”著有《算賸》初续余三编、《九数存
谓亲自操持某事。姚合《新居秋夕寄李廓》:“罢吏童仆去,洒扫或自专。”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源见“桃花源”。用以形容田园胜境。清钱谦益《送杨侍御休沐还武林》诗:“楚国椒兰资献纳,秦人鸡犬慰乡闾。”
官名。秦朝属典客。入汉沿置。景帝中六年(前144)典客更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 (前104)又名大鸿胪,乃先后改属之。为译官令副职,主汉王朝与周边各族和外国通使往来传译事宜。官名,西汉置,东汉省。为译
①即翁洲。指今浙江东部舟山岛。宋 《乾道四明图经》 卷7昌国县: 翁山 “一名翁洲。在县东二十五里。《十道四蕃志》 云: 徐堰王居处,城基犹存”。②亦名灵池山。在今广东翁源县东北。明嘉靖《翁源县志》:
《诗.王风.大车》:“谷则异室,死则同穴。谓予不信,有如曒日。”后因以“誓以曒日”谓同生死、共终生之誓言。《聊斋志异.黄九郎》:“女曰:‘能矢山河,勿令秋扇见捐,则唯命是听。’公乃誓以曒日,女不复拒。
谓红、紫以间色夺朱。比喻以邪夺正。《论语.阳货》:“子曰:‘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邢昺疏:“此章记孔子恶邪夺正也。恶紫之夺朱也者,朱,正色;紫,间色之好者。恶其邪好而夺正色也。”亦作“红
泛指挏马令、丞、尉等官,属太仆,掌取马乳制酪供宫中用。详“挏马”条。
见“飞蛾赴火”。【词语飞蛾投焰】 成语:飞蛾投焰汉语词典:飞蛾投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