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王
明末清初中国伊斯兰教经师。字明龙。湖北江夏(今武汉市武昌)人。回族。幼从父学习阿拉伯文经典及汉文。年长又赴宁夏同心、陕西西安等地,从著名经师冯伯庵、冯少川习经问道。后在武昌辕门口清真寺掌教,并在家中开馆教经授业,为湖北经堂教育之开创者。清康熙初年应广西提督马雄之邀,任柳州清真寺掌教。后返故里,除继续授业外,潜心研究伊斯兰教经典。主张以儒家思想与伊斯兰教义相融合。与常蕴华、李定寰、马君实被誉为伊斯兰“东土学者之四镇”。著有《醒己省悟》(一说为《认己醒悟》)。
明末清初中国伊斯兰教经师。字明龙。湖北江夏(今武汉市武昌)人。回族。幼从父学习阿拉伯文经典及汉文。年长又赴宁夏同心、陕西西安等地,从著名经师冯伯庵、冯少川习经问道。后在武昌辕门口清真寺掌教,并在家中开馆教经授业,为湖北经堂教育之开创者。清康熙初年应广西提督马雄之邀,任柳州清真寺掌教。后返故里,除继续授业外,潜心研究伊斯兰教经典。主张以儒家思想与伊斯兰教义相融合。与常蕴华、李定寰、马君实被誉为伊斯兰“东土学者之四镇”。著有《醒己省悟》(一说为《认己醒悟》)。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清代江西等省流行的一种典当方式。即以物件抵押,借贷银钱或谷米者,通称“质当”,又作“质押”。系农村高利贷的一种形式。殷实富户,囤积大量粮食,于农民青黄不接之时,将米谷作为“当本”,“听农民以物质抵押”
即“也儿的石河”。
?—前208战国末年楚上蔡(今河南上蔡西南)人。少为郡吏,曾从荀卿学。战国末年入秦,初为秦相吕不韦舍人,任为郎。旋任长史、拜客卿。秦王政十年(前237)下逐客令时,上书力谏客不可逐,为秦王采纳。又为秦
明洪武二十七年 (1394) 置,属海南卫。治所即今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正统间陵水县徙治于此。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置,治今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属南海卫。清顺治十七年(1660年)裁。
有官职者之封邑。《左传·昭公十六年》:“有事于山,艺山林也,而斩其木,其罪大矣,夺之官邑。”
【生卒】:?—1463【介绍】:明山东汶上人。任福建延平卫指挥同知。正统年间以军功擢福建都司都指挥佥事。天顺七年,参预镇压上杭李宗政为首之民变,战死。
官名。太平天国置翼殿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尚书,属翼王府,每部六人,以数字编衔,自吏部一尚书至工部六尚书,共三十六人,其官阶为职同指挥。参见“六部尚书”。
在今广西灵山县西南。《方舆纪要》 卷104灵山县: 博岭山在 “县西南三十里。广大高耸”。《清一统志 · 廉州府》: 博岭山 “为辘轳支山,山形广博,故名。龙门水出焉。《府志》 又名泽岭”。
书名。清经元善撰。三卷。蔡元培序称经氏“六十一年以前之历史,颇具是集”。此书内容之荦荦大者计有:一、甲午时期之抗战言论及所拟措施;二、谏阻废立,呼吁光绪亲政;三、筹义赈济灾贫及在上海创兴女学之事迹。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