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明浙江兰溪人,字道卿。师事章懋。入太学,出为南昌府学训导,官至感恩知县。平居以孝闻。卒年七十余。
官名。长流贼曹长官。常省称为“长流参军”。官名。见“公府长流曹”。
?—1898清汉军镶红旗人,字润民、仲诚,号莲溪。同治进士。同治十一年(1872)任浙江道监察御史。李鸿章以镇压太平天国和捻军居功自傲,他陈奏揭露,请予训饬。光绪三年(1877)出任陕西督粮道,迁布政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身躯、四肢、毛发、皮肤这些从父母那里继承下来的东西,不敢随便毁伤。 古人认为这是子女所应遵循的孝道。语出《孝经.开宗明义章》:“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邢昺疏:“身谓躬也,体谓肢也
隋开皇十六年 (596) 置,治所在兰陵县(今山东苍山县西南兰陵镇)。大业初废。唐武德四年(621) 复置,治所在丞县 (今山东枣庄市南旧峄县)。贞观元年 (627) 废。隋开皇十六年(596年)置,
北宋置,属聊城县。即今山东聊城市西南沙镇。
即“海罗罗”。
官名。北魏置。统领宿卫军士,负责宫廷守卫。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从七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一卷。清汤球辑。《隋书·经籍志》载《敦煌实录》十卷,刘景撰;《旧唐书·经籍志》作二十卷,刘延明撰;《唐书·艺文志》作刘昺撰。刘昺,字彦明(延明),唐人避讳而改为景。陈振孙《书录解题·敦煌新录》目下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