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籍
官署名。唐光宅元年(684)改中书省置,神龙元年(705)复旧称。
官署名。唐光宅元年(684)改中书省置,神龙元年(705)复旧称。
见《曹月川先生遗书》。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①官名。又称“车右”、“戎右”。春秋晋国置,车战中居于主将之右,掌护卫主将并供其役使。《左传·闵公元年》:“晋侯作二军,公将上军,大子申生将下军,赵夙御戎,毕万为右。”② 古人尚右,官位相近而地位稍高
十四卷。清黄任撰。黄任,字莘田,福建永福人。康熙四十一年(1702)举人。官广东四会县知县。鼓山在福州府城东三十里。清僧善缘著灵源集。黄用中改为鼓山志。后谢在杭、徐兴公、僧元贤相继纂辑。黄任认为,旧志
十四卷。明王兆云(约1601年前后在世)撰。王兆云,字元桢,麻城人。生卒年、生平均不详。著有《词林人物考》十二卷等多部书。《王氏杂记》这部书包括湖海搜奇二卷,挥麈新谈二卷,白醉琐言二卷,说圃识余二卷,
【介绍】:①(全)杜甫作于至德元载(756)八月初陷贼时。本年五月,杜甫携家避难鄜州(今陕西富县)。七月,肃宗即位于灵武。八月,杜甫闻讯只身奔赴行在,中途为叛军所执,拘于长安。诗即被禁长安望月思家而作
官名。满语音译。“法一旦”,亦作“法一丹”,意为“仪仗”或“行列”;“哈番”意为“官员”。清代亲郡王等府中所设的“典仪”官。宗室之制,皇子皇孙分封、出府,凡入八分公以上者,皆于其新府分别敷设典仪等官,
南朝梁文学家沈约所撰,后世常以此典称美文士有文名。沈约(441-513年),字休文。吴兴武康(今浙江德清武康镇)人。仕宋、齐、梁三代。协助梁武帝建立政权,被任为尚书仆射,封建昌县侯,官至尚书令。【出典
【介绍】:唐末五代时范阳人,字子谐。卢简求子。唐昭宗景福中擢进士第。文采秀丽,一时士大夫称之。历台省,累迁为祠部郎中、知制诰。后至太原,李克用奏为节度副使,累奏户部侍郎。李存勖嗣晋王位,亦颇倚重之。后
官名。西晋置,隶大鸿胪。东晋省。北齐复置,隶长秋寺,掌园池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