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班
西汉地主剥削农民的一种方法。《汉书·食货志》:“汉氏减轻田租,三十而税一,常有更赋,罢癃咸出,而豪民侵凌,分田劫假,厥名三十,实十税五也。”历来有二说:一说地主将土地分给农民耕种,而劫夺其收获物;一说西汉政府以“什五税一”或“三十税一”的较低税率将公田“假”与贫民,但实际上却被豪强地主从中侵夺,然后再以“见税什五”或“太半之赋”的高税率分租给农民,从中剥削。
西汉地主剥削农民的一种方法。《汉书·食货志》:“汉氏减轻田租,三十而税一,常有更赋,罢癃咸出,而豪民侵凌,分田劫假,厥名三十,实十税五也。”历来有二说:一说地主将土地分给农民耕种,而劫夺其收获物;一说西汉政府以“什五税一”或“三十税一”的较低税率将公田“假”与贫民,但实际上却被豪强地主从中侵夺,然后再以“见税什五”或“太半之赋”的高税率分租给农民,从中剥削。
【介绍】:金云内人。以明法为西北路招讨司知事。有疑狱当死者百余人,彦甫执不从,后三日得实,皆释之。
满语官名,汉译为“监丞”。为清代国子监绳愆厅职官。
即今广西合浦县北之南流江。《旧唐书·地理志》合浦县:“州界有瘴江, 名合浦江也。”《明史·地理志》 合浦:“又城北有廉江,亦曰合浦江。自广西容县流入,径州,江口分为五,西南注于海。”
春秋初郑邑。后为周桓王所得。在今河南偃师市西南。《左传》隐公十一年(前712):“王取邬、刘、��、邘之田于郑。”周匡王封其少子于此,是为刘康公,传至贞定王时绝封。《左传》
即今云南弥勒县南三十五里新哨镇。《方舆纪要》 卷115弥勒州: 新哨 “在州西南。自阿迷州之彭堡达于新哨,乃至州治。又北出板桥,接云南府宜良县界”。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指尧帝。因其曾封于陶、唐,因以陶唐为氏。后或以“陶唐”代指圣明君主。鲍溶《读李相心中乐》:“果闻丞相心中乐,上赞陶唐一万春。”
在今湖南桃源县东北二十五里。《舆地纪胜》 卷68常德府: 采菱城,“ 《武陵记》 云,其湖产菱,壳薄肉厚,味特甘香。楚平王尝采之。有采菱亭”。
书名。清李鹤年撰。一卷。叙捻军起义的兴亡。首尾简明。其基本史实得自闻见,具有一定的资料价值。作者时官巡抚,编撰是书旨在表明文官用兵,以赞中兴的“战功”。
同“荆布之妇”。唐许浑《酬殷尧藩》诗:“竹马儿虽小,荆钗妇惯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