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军
清河南武陟人,字旭初。道光进士。咸丰八年(1858)授顺天府丞。十年以左副都御史衔督办团练,镇压捻军。提出“平捻方略”,授礼部侍郎。同治四年(1865)援救僧格林沁不力,被革职。七年复擢左都御史兼署工部尚书。八年授工部尚书,命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行走。九年赴津与曾国藩处理天津教案,暂署北洋三口通商大臣。十一年改任吏部尚书。十三年兼翰林院掌院学士。光绪八年(1882)授兵部尚书,寻卒。
清河南武陟人,字旭初。道光进士。咸丰八年(1858)授顺天府丞。十年以左副都御史衔督办团练,镇压捻军。提出“平捻方略”,授礼部侍郎。同治四年(1865)援救僧格林沁不力,被革职。七年复擢左都御史兼署工部尚书。八年授工部尚书,命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行走。九年赴津与曾国藩处理天津教案,暂署北洋三口通商大臣。十一年改任吏部尚书。十三年兼翰林院掌院学士。光绪八年(1882)授兵部尚书,寻卒。
675—742唐泾州鹑觚(今甘肃灵台)人。初为县小吏,累迁河西节度判官,后代萧嵩为节度使。清勤不倦,仓库积实,器械精锐。开元二十四年(736),任工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知门下省事。既居相位,独善其身
元置。治今贵州罗甸县东北。属湖广行省。领桑州等五州,朝宗等十一县,辖境相当今罗甸县北部,惠水县南部和长顺县东南部地区。明初废。定远城 在今陕西西乡县南。东汉永元中封班超为定远侯于此。又名平西城,以班超
清嘉庆十六年(1811)置,属广东省。治所即今广东佛冈县。道光《佛冈厅志》卷1载:观音山之左股,石室宽敞,正壁刻“永佛寺”三字,室之西畔又有石人像三,俨然拱立。一名佛寺冈,冈顶有村佛冈围。厅因以为名。
1038—1115北宋邵武(今属福建)人,字彦衡。熙宁进士。元丰中为监察御史里行。元祐初任监察御史,反对青苗法,主张裁汰冗官,劾蔡確、张璪、李清臣,迁殿中侍御史,出知广德军。绍圣初拜左正言,奏请专以经
①东汉永初二年 (108) 改狄县置,为乐安国治。治所在今山东高青县东南高城镇西北二里。西晋属乐安国。南朝宋徙今县西南刘家镇。北魏属东平原郡。隋大业初并入高苑县。②隋开皇十六年 (596) 改朝阳县置
宋代赎刑之一。朝廷内外各司吏人犯轻罪,可判罚一定数目铜钱赎罪,称为罚直,所罚钱归官府所有。规定十直(值)为一等,每直铜钱二百文足。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明万历十五年 (1587) 平定者继荣叛乱,改罗雄州为罗平州,属曲靖府。治所即今云南罗平县。康熙 《罗平州乡土志》: “元初内附,置罗雄州,明万历十四年背叛,抚镇请于朝,讨平之,因建城于白腊山之麓,更
在今山西阳曲县东北。《清一统志·太原府一》:红土桥堡“在阳曲县(按, 治所在今太原市)东北八十里, 当盂县、寿阳孔道, 其地焦卤,无居民。明崇祯中筑生民堡于此, 以备守御”。
唐贞观五年 (631) 置,属燕州。治所在今广西藤县境。七年 (633) 属藤州。十八年 (644)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