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钱
质即质子。汉代周边少数民族首领或邻国国君为取得汉王朝信任和保护,常将子弟送至京师长安或洛阳作为人质,是汉王朝控制周边少数民族和邻国的一种手段。《汉书·和帝纪》:“自是西域降服,纳质者五十余国。”
质即质子。汉代周边少数民族首领或邻国国君为取得汉王朝信任和保护,常将子弟送至京师长安或洛阳作为人质,是汉王朝控制周边少数民族和邻国的一种手段。《汉书·和帝纪》:“自是西域降服,纳质者五十余国。”
官署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置,隶少府监。后与司柒署并为织染署。
【介绍】:明湖广江陵人,字子伟。刘儁弟。洪武间以经明行修举,试优等,授吏科给事中。论劾无所畏避。迁云南参议,有惠政。旋致仕归。
地名。在今安徽贵池市西。向以产酒著名。乾隆《江南通志》:唐诗人杜牧任池州刺史时,有“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一诗,即指此;一说杜牧诗所指当在今山西汾阳市东北。相
读音:Nímǎ藏族“姓氏”。太阳之意。今四川之理塘有分布。此“姓”系理塘县公安局提供。(按,藏胞命名常四个音节,如“尼玛× ×”,或以汉族姓名构造习惯分析认识之,遂以为 “尼玛” 为姓;
《孙子.军争篇》:“穷寇勿追,此用兵之法也。”《后汉书.皇甫嵩传》:“兵法,穷寇勿追,归众勿迫。”孙子兵法上论述与敌作战时指出,对于走投无路的残敌,不应过分追击,以防垂死反扑,给己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作托新卫,并注托新河在齐齐哈尔西,入绰尔河。
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蒙古语,“旷野有鸦”之意,或云意为“果子沟”。维吾尔语称此地为塔什伯拉克,意思是“石庙”。又名沁城。今新疆哈密县沁城。清朝设绿营塔勒纳沁管屯都司于此。
【介绍】:五代时僧。台州丹丘人,俗姓徐。性严毅,寡与人交。住金华白华山,奖训初学。著《简正记》二十卷,日价益高。吴越钱镠召住临安竹林寺。天成二年,请于北塔寺临坛。终住杭州真身宝塔寺。
【介绍】:晋人。有操行。七世同居,家人无愠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