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孙子
宋澧州(治今湖南澧县)人,字养直。后徙居润州丹阳(今属江苏)之后湖,更号后湖居士。绍兴初,以徐俯荐,被召,固辞不赴。善文,尤工诗。诗风似李白。著作有《后湖集》、《后湖词》。
宋澧州(治今湖南澧县)人,字养直。后徙居润州丹阳(今属江苏)之后湖,更号后湖居士。绍兴初,以徐俯荐,被召,固辞不赴。善文,尤工诗。诗风似李白。著作有《后湖集》、《后湖词》。
【介绍】:见葛长庚。
即今湖北秭归县(剪刀峪)西北窑湾溪,北流入长江。《水经·江水注》:归乡县“县城南面重岭,北背大江,东带乡口溪。溪源出县东南数百里,西北入县。……又西北径县下入江,谓之乡口也”。
同“悬梁刺股”。《歧路灯》九五回:“要知男儿知悔后,引锥刺股并非难。”其他 锥,锥子;股,大腿。晚上读书时想睡觉,就用锥子自刺大腿。语本《战国策·秦策一》:“(苏秦)读书欲睡,引锥自刺其股,血流至足。
1928年置,属黑龙江省。治所在东兴镇(今黑龙江省木兰县西北东兴镇)。1933年伪满改为东兴县。1928年由木兰县析置,治今黑龙江省木兰县东兴镇。1933年升县,隶嫩江省。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见《眼科龙木论》。
西晋南安(治今甘肃陇西东南)人,字巨容。贫而好学,著名乡里。咸宁四年(278),诏补博士,称疾不应。后每闻征书至,辄逃入深山。居近夷俗,为羌戎所信奉,常以礼让为训,邑里感化,路不拾遗。卒以寿终。
清代实银两的价值符号。系计算单位,只规定其名称、重量和成色,为中央或地方政府所定,或民间所公认之一种标准银两。按照当时当地之习惯规定其行使办法,并无实物。如纹银、起源于中外通商条约规定之海关银、道光年
【介绍】:西汉胶东人,为孔安国再传弟子,传《齐论语》,通《古文尚书》,当时《古文尚书》,未立于学官。生以其学授清河胡常。
明置,属宁远卫。在今辽宁兴城市西南三十里。明《辽东志》卷3:仙灵寺堡“堡东土岭可屯兵,堡东土烟台可按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