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木诗八首并序
【介绍】:
见李峤。
【介绍】:
见李峤。
语出《后汉书·徐稚传》:“及林宗有母忧,稚往吊之,置生刍一束于庐前而去。众怪,不知其故。林宗曰:‘此必南州高士徐孺子也。《诗》不云乎,“生刍一束,其人如玉。”吾无德以堪之。’”后用为吊丧或至交之典。褚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见“鞴”。
官名。北齐置,见“食官署令丞”。
【介绍】:五代时人。仕南唐。初以厩卒事刘金。金引为裨将,以女妻之。数年后,李昪重其为人,使典亲兵,拜为清淮军节度使。寿春为江淮重地,民不堪供亿之苦,景至,一切罢去。初吏请家讳,景曰:“讳赃吏。”由是属
唐时,应举者时常挟藏书策入试,因称书策。有司为防作弊,严苛搜索,甚至令士人露顶跣足以赴科场。场内罗棘遮截,严防传递。故科场也称棘闱、棘院。
北魏改平陶县置,属西河郡。治所即今山西平遥县。《元和志》卷13汾州平遥县称,“魏以太武帝名焘,改平陶为平遥”。隋属西河郡。唐属汾州。元初属太原府,至元二年(1265)复属汾州。明属汾州府。民国初属山西
官署名。简称查办处。清代皇帝为调查审理某些特别重大的案件,颁特旨设立的临时性机构。清末刑部改为法部后始设。主要官员一般由法部和有关衙门的主官组成,办案情况须直接报告皇帝。
一卷。明俞鲲撰。其生卒年不详。鲲字之鹏。嘉兴(今属浙江省)人。明代学者。《禹贡元珠》多取蔡沈传注加以删繁就简,诠释经文字句,于山川地理间有考证,但不甚竟究原委。书末附“九州总歌”、“导山导水歌”、“九
同“圯桥进履”。唐李瀚《蒙求》:“子房取履,释之结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