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表
诗集。五代郑良士撰。良士,旧名昌士。《新唐书·艺文志四》著录郑良士《白岩集》十卷。《宋史·艺文志七》著录郑昌士《白岩集》五卷,又《诗集》十卷,另著录《四六集》一卷。《唐才子传·郑良士》谓今有《白岩集》十卷传世。明清时未见刊行著录,当已亡佚。《全唐诗》存诗三首,《全唐诗补编》补二首。
诗集。五代郑良士撰。良士,旧名昌士。《新唐书·艺文志四》著录郑良士《白岩集》十卷。《宋史·艺文志七》著录郑昌士《白岩集》五卷,又《诗集》十卷,另著录《四六集》一卷。《唐才子传·郑良士》谓今有《白岩集》十卷传世。明清时未见刊行著录,当已亡佚。《全唐诗》存诗三首,《全唐诗补编》补二首。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见“大翁”(77页)。
见“额驸”。
鉅又作巨,又称大封、封鸿。相传为黄帝之师。曾与风后、岐伯令黄帝封东泰山,禅凡山。
吏职名。唐太子左春坊典膳局掌膳食,置主食六人、典食二百人。
铗( ㄐㄧㄚ jiā ):剑把。这里指剑。 长剑呵,我们还是回去吧! 形容羁旅失意的愁闷心情。语出《战国策.齐策四》:“齐人有冯谖者,贫乏不能自存,使人属孟尝君,愿寄食门下。居有顷,倚柱弹其剑,
官署名。北宋开封府所属司法机构,掌审讯狱囚。
源见“接舆歌凤”。谓感叹天下无道而洁身避世。宋梅尧臣《次韵答黄介夫》:“彼勿叹凤衰,此正歌鸿冥。”
明置,在今山西武乡县西北权店村。
南宋置。即今福建长汀县东南河田镇。《清一统志·汀州府》:何田市“在长汀县南四十五里,为商旅凑集处。宋嘉定间置寨,明初设税课司于此。后裁”。南宋嘉定中置,即今福建省长汀县东南河田镇。清同治三年(1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