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赐三希堂法帖抚本
一卷,附一卷。元曹志撰。志字伯康,自号拱和居士。生卒年不详。金华(今属浙江)人。元末农民战争爆发,隐居不出。明洪武中,以遗逸荐,不就,终于家。此集为家刻。前有二序,不署年月,也不署撰人。卷末附拱和诗序及志小传。又附曹光远诰一篇。后有吕祖谦赞。曹彬诰一篇,终以竹卷记一篇,又为志作。编次绝无体例。其诗只有近体,无古体。大多流连光景,千篇一律。《四库全书》列为“存目”(浙江鲍士恭家藏本)。有清乾隆三十四年(1796)《鲍氏知不足斋》抄本(藏于北京图书馆)。
一卷,附一卷。元曹志撰。志字伯康,自号拱和居士。生卒年不详。金华(今属浙江)人。元末农民战争爆发,隐居不出。明洪武中,以遗逸荐,不就,终于家。此集为家刻。前有二序,不署年月,也不署撰人。卷末附拱和诗序及志小传。又附曹光远诰一篇。后有吕祖谦赞。曹彬诰一篇,终以竹卷记一篇,又为志作。编次绝无体例。其诗只有近体,无古体。大多流连光景,千篇一律。《四库全书》列为“存目”(浙江鲍士恭家藏本)。有清乾隆三十四年(1796)《鲍氏知不足斋》抄本(藏于北京图书馆)。
《孟子.离娄下》:“孟子曰:‘仲尼不为已甚者。’”朱熹集注:“已,犹太也。杨氏曰:‘言圣所为,本分之外,不加毫末。’”不为已甚,后常指不做过分的事,适可而止。待人处事,当以中正为宜。《廿载繁华录》第三
即“岭北等处行中书省”(1396页)。
【介绍】:东晋汝南安城人,字孟威。周琼子。州召为祭酒,仕至西夷校尉,领梓潼太守。废帝海西公太和五年,平广汉李弘、益州李金根起事。孝武帝宁康初,苻坚遣将来攻,以母妻被执,遂降。太元三年,潜至汉中,为坚追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清代钱币。清圣祖康熙年间铸。圆形方孔。钱文楷书,背记铸局名,分满文、汉文二种。也有星月纹的。康熙通宝
官名泛称。(1)即御史台与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官员。(2)唐龙朔二年(662)以尚书省为中台、门下省为东台、中书省为西台,称三省为“台省”,三省官为“台省官”。
宋置,在今江苏丹阳市东南七十里。明洪武二年(1369)置巡司于此。宋置,在今江苏省丹阳市东。明、清置巡检司于此。
清宣统三年(1911)武昌起义后,驻直隶滦州(今河北滦县)新军第二十镇统制张绍曾、协统蓝天蔚与第六镇统制吴禄贞计划举兵响应。旋吴被袁世凯派人暗杀,张亦被调任去职,二十镇各协被分别调防。天津共和会革命党
清雍正七年(1729)升雅州置。治雅安县。属四川省。辖境相当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雅安地区(汉源、石棉二县的大渡河以南除外)和西藏宁静山以东地。光绪三十年(1904)升打箭炉厅为直隶厅,辖境缩小,仅有
香港大光出版社1959年2月出版。本书共分两编。上编收《李中主传略及其诗词》,并诗2首、词3首;下编收《李后主传略及其诗词》,并诗18首、词34首。所辑诗词,仅录原文,间附集评。诗后附录《唐五代帝王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