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校本
七卷。清佘德楷撰。佘德楷字务斋。皋兰人。同治九年(1870)举人。此书以古本《周易》为本,注释务期经文、翼传融会贯通。故取名“易翼贯解”。《周易·系辞》明言有圣人之道四,即“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治易应理、变、象、占同重,方为正途。但佘氏此书却沿袭义理家空疏之言,于易象概不引说,与“十翼”尚变、尚象、尚占之旨违道而驰。后附《尼山宝镜图》。有光绪刻本。
七卷。清佘德楷撰。佘德楷字务斋。皋兰人。同治九年(1870)举人。此书以古本《周易》为本,注释务期经文、翼传融会贯通。故取名“易翼贯解”。《周易·系辞》明言有圣人之道四,即“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治易应理、变、象、占同重,方为正途。但佘氏此书却沿袭义理家空疏之言,于易象概不引说,与“十翼”尚变、尚象、尚占之旨违道而驰。后附《尼山宝镜图》。有光绪刻本。
官制用语。唐、宋兼御史台官,称宪衔。唐朝后期,始授御史台兼官,以示优崇。宋朝分兼御史大夫,兼御史中丞、兼侍御史、兼殿中侍御史、兼监察御史五等。以授武臣、宗室及禁军将校。通事舍人、内殿崇班以上武臣,初除
守文第四子。景德四年(1007),其姊章穆皇后病死,真宗深为哀悼,以后弟崇仪副使崇仁为庄宅使、康州刺史。天禧五年(1021),任解州团练使。
【生卒】:1709—1776【介绍】:清顺天大兴人,字云门。黄叔琳子。乾隆元年进士,由户部主事累擢刑部给事中,巡视江南漕务。历光禄寺卿、太常寺卿,擢仓场侍郎,署漕运总督。熟悉漕政,处置得宜。官至左副都
古河流名。又称沅水。汉代武陵郡内五溪之一,※五溪蛮所居。源出牂牁且兰县,东至镡成县、无阳县,又东经辰阳,有辰水注入,称辰溪口。东经沅陵县北、临沅,与酉水交会。又东至长沙下巂县西,下注入洞庭湖,会于江。
【生卒】:?—1537【介绍】:明浙江仁和人,字思抑,号端峰。正德三年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寻以父丧归,服阕改宁国推官,累迁福建提学副使,抑浮崇实,士习为之一变。官至太仆卿,引疾归。卒谥康僖。有《端
北周置,属弘州。治所在今甘肃碌曲县西南。隋开皇初废。
俗称锯齿口、锯子口。即今湖南华容县东南五十三里注滋口镇。清光绪 《华容县志》 图: 东南有注滋口。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一作屈真川。吐谷浑四大戍地之一。或说在今青海乌兰县东茶卡盐池附近柴集河一带。
官名。南朝宋置,主盗贼事。《宋书·南夷林邑传》记檀和之为龙骥将军、交州刺史,有前部贼曹参军;同书《傅弘之传》记弘之为太尉府行参军,署后部贼曹。是南朝宋时大小军府均置贼曹,且有前后部的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