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突厥领兵官,即“左杀”。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喻不明事理。《战国策.韩策》:“今将攻其心乎,宜使如吴;攻其形乎,宜使如越。夫攻形不如越,而攻心不如吴,而君臣上下,少长贵贱,毕呼霸王,臣窃以为犹之井中,而谓曰:‘我将为尔求火也。’”偏正 比喻处理事
源见“山抹微云”。对才郎的美称。清陈康祺《郎潜纪闻》卷五:“然微云夫婿,柳絮才媛,艳句流传,亦可谓倡随佳话矣。”
1816—1873清湖南湘乡人,字孟蓉,号霞仙。秀才出身。早年与曾国藩、罗泽南相从讲学。太平天国起义后,助罗泽南办团练。咸丰四年(1854)随曾国藩转战鄂赣。十一年因骆秉章推荐,署四川布政使,协助镇压
1705—1787清江苏江阴人,字懋修,号二铭。诸生。通经史,旁及诸子百家、礼乐、兵刑、天文、算数之学。因不得志,广游四方,结交海内豪士。后归家专事著述。有《唐诗臆解》、《纲目举正》、《医学发蒙》、《
藏语音译。※封地文书(萨兴噶登)之一种。指原西藏地方政府时代,由达赖喇嘛或摄政盖印颁发的、写明某地或某领主产权及应负担和应减免差役、租赋的文诰。参见“萨兴噶登”(2010页)。
北洋政府时期国务院内部机构之一。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七月十八日公布的《法制局官制》规定,掌下列事项:一、拟订法律、命令案;二、对法律、命令提出制定、废止或改正的意见;三、审定各部拟订的法律、
?—前93?西汉时乌孙昆莫(王)※猎骄靡嫡孙。官号岑陬。父早逝,嗣立为太子。叔父大禄自恃雄强善将,以不得代太子位,怀怨,结众欲攻之,其祖父遂以万众与之,令别居。自是,乌孙国分为三,与猎骄靡、大禄各领万
【介绍】:唐代文学家。生卒年、籍贯不详。玄宗天宝十一载(752)前,尝任河南封丘丞,后历仕右补阙,翰林学士。卒赠秘书少监。《全唐文》存文一篇。事迹见唐柳宗元《唐故秘书少监陈公(京)行状》、《新唐书·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