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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罪名之一。宋承唐制,凡断案官、吏判无罪为有罪,轻罪为重罪,称“入罪”;判有罪为无罪,重罪为轻罪,称“出罪”。由于过失而出入人罪,称“失出入人罪”;故意而出入人罪,称“故出入人罪”。失入死罪者,按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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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在西域建置的羁縻机构。高宗上元(674—676)中,以旧焉耆国(今新疆焉耆县一带)置。仪凤(676—679)年间为吐蕃占领。武则天长寿元年(692),武威道总管王孝杰破吐蕃,收服其地,复置。为唐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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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兔走乌飞。比喻时光流逝。罗邺《冬日寄献庾员外》:“却思紫陌觥筹地,兔缺乌沉欲半年。”参见“兔走乌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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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音:Wángdí【综】 汉有王狄子著书一篇,见《汉书·艺文志》(17,62,63)。罕见复姓。《中国姓氏大全》引 《中国姓氏集》收载; 《姓氏词典》引《姓觿》亦载,未详其源。《汉书·艺文志》有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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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98—1663【介绍】:明末清初江南桐城人,字绳甫,号戊生。明崇祯十三年进士。历浙江兰溪、东阳知县,迁兵部主事。弘光朝遭马士英陷害被逮。入清不仕,自号樗道人。有《亦园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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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697——1758字定宇。江苏吴县人。惠周惕之孙,惠士奇之子。元和县学生员。承传家学,尤精通《易》。著有《九经古义》二十二卷,《易汉学》八卷,《易例》二卷,《周易述》二十三卷,《明堂大道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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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今陕西蓝田县东普化乡。清 《蓝田县志》 卷1有普化镇。在陕西省蓝田县中部、灞河北岸。面积100平方千米。人口3.3万。镇人民政府驻普化,人口1020。原名红化峪。清雍正年间已名普化寨,以佛教“普化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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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门下吏名。郡少府始见于《汉书·文翁传》:“减省少府用度。”颜师古注:“少府,郡掌财物之府,以供太守者也。”可见少府为郡国的内府,其财物供太守私家用度,正如中央少府之于皇帝。郡国少府领于功曹,设少府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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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伯和,端州四会(今属广东)人。以父任入官、为湖北提刑司干官,进《典故辨疑》百篇,擢大理司直。光宗时,累迁户部尚书,朝议北伐、他持不宜轻举之说,忤韩健胄,出知平江,移知江陵,充荆湖制置使,行赈贷,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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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外边。李白《白微时募县小吏入令卧内尝驱牛经堂下令妻怒将加诘责白亟以诗谢云》:“素面倚栏钩,娇声出外头。”王建《宫词一百首》之六九:“乞与金钱争借问,外头还似此间无。”②指表面,外表上。陆龟蒙《鹤媒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