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红集
见《说唐演义后传》。
见《说唐演义后传》。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同“临池学书”。元张可久《人月圆.会稽怀古》曲:“试墨临池,荷花十里。清风鉴水,明月天衣。”
五代吴乾贞中以海陵县改置。监理制盐。治所在今江苏泰州市。南唐升元元年 (937)废。五代吴乾贞中置,治海陵(今江苏泰州市)。南唐昇元元年(937年)废。
同“不言家”。唐韩翃《送刘将军》诗:“阙下来时亲伏奏,胡尘未尽不为家。”
官名,汉置,为上计吏的随从官吏,佐上计吏到京城送计簿,汇报郡况。此官实为郡吏,佐计吏到京城向朝廷汇报情况是临时性的。魏晋南朝因之,隋以后无。参看“上计吏”条。
1592—1673明末清初福清(今属福建)人,俗姓林,名隆琦,以号行。二十九岁出家,先学《法华经》,又习《楞严经》,属临济宗杨岐派人。住黄檗山。南明永历八年(1654)应华籍日僧逸然之请,得郑成功之助
唐南诏置,属云南节度。治所在今云南南华县西北三十里沙桥镇。南诏后期属弄栋节度。宋大理废。南诏改五州置,治今云南省南华县,属弄栋节度。辖境相当今云南省南华县一带。大理国时废,改沙却城。
1946年改珠河县置,属松江省。治所即今黑龙江省尚志市。为纪念抗日联军第三军军长赵尚志烈士而命名。1954年划归黑龙江省。1988年改设尚志市。旧县名。1946年改珠河县置,治今黑龙江省尚志市尚志镇。
三十卷。《别集》十卷。明归有光(1506-1571)撰。归有光,字熙甫,昆山(今属江苏省)人。九岁能属文,弱冠尽通“五经”、“三史”诸书,师事同邑魏校。嘉靖十九年(1540年)举乡试,上春官不第。徙居
元代旧州名。北周、隋、唐为邛部郡、邛部县地。宋时岁贡名马、土产,封酋长为邛都王。部人称该地为邛部州,治乌弄城。原为“么些蛮”(今纳西族)居之。后乌蛮笃慕(仲由蒙)之裔据其地。元宪宗时内附。世祖至元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