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见“杖头钱”。百钱挂杖头,谓买酒畅饮。唐骆宾王《冬日宴》诗:“二三物处友,一百杖头钱。”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前555春秋时曹国国君。公元前577—前555年在位。名负刍,曹宣公庶弟。宣公死,他杀宣公太子自立。成公二年(前576),晋以其杀太子自立,出兵讨伐,执而送往京师。不久得释,归国继续为君。二十三年
见“吐迷度”(767页)。
清制科之一。系皇帝特旨开设,由京外官推荐参加的考试科目。共开两次。一为康熙十八年(1679),应试者一百四十三人,取一等二十人,二等三十人,俱授为翰林院官,入史馆,纂修《明史》。一为乾隆元年(1736
1238—1279南宋楚州盐城(今属江苏)人,字君实。宝祐进士。初为两淮制置使李庭芝幕僚,累迁宗正少卿兼权起居舍人。德祐二年(1276)正月,元兵迫临安,以礼部侍郎奉命使元军请和。后从益王赵昰、广王赵
见“斤”。
以刺史为长官之州。宋朝又称军事州,为六等州之第六等,刺史不赴任者,则以他官判、知,属官有军事推官、录事参军等。辽朝刺史州设刺史、同知州事、录事参军等职。金朝刺史州设刺史、同知、判官、司军、知法、军辖兼
【介绍】:元道士。天台人。工画水仙,师赵子固。
①俘虏。《战国策·韩策一》:“左挈人头,右挟生虏。”《史记·货殖列传》:“程郑,山东之迁虏也。”《礼记·曲礼上》:“献民虏者操右袂。”②奴隶。《韩非子·显学》:“严家无悍虏。”《史记·李斯列传》司马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