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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瑶等族婚俗。汉语称“入赘”。流行于广西各地,以边远山区为普遍,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与汉族“入赘”概念略有不同,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为延续后代,不得已才招郎入赘,入赘郎的地位低微,受鄙视;广西边远山区壮、瑶族无论家里有无男儿,其女均可招郎上门,实行女娶男嫁,婚礼由妻方主持,子女从妻姓,或从双姓,或一半从母姓,一半从父姓,对于妻方家产有同等继承权。上门郎与妻兄弟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同样受村人尊重。
壮、瑶等族婚俗。汉语称“入赘”。流行于广西各地,以边远山区为普遍,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与汉族“入赘”概念略有不同,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为延续后代,不得已才招郎入赘,入赘郎的地位低微,受鄙视;广西边远山区壮、瑶族无论家里有无男儿,其女均可招郎上门,实行女娶男嫁,婚礼由妻方主持,子女从妻姓,或从双姓,或一半从母姓,一半从父姓,对于妻方家产有同等继承权。上门郎与妻兄弟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同样受村人尊重。
绍兴人,为湖州德清税务提领张正蒙之妻。至正十九年(1359)绍兴发生兵变。她对其夫说:“你若死于忠,我必死于节。”便夫妇俱自缢而死。
即今台湾省南投县东北仁爱乡。原为高山族村社。1930年雾社高山族同胞举行反日起义,即“雾社事件”。今街头建有抗日纪念碑。在台湾省本岛中部山区,属南投县,距埔里镇23千米。位浊水溪上源与眉溪的分水岭上,
源出今河南鲁山县西北谷积山,东流至今宝丰县西北入北汝水。
又名神沙山、沙角山。即今甘肃敦煌市南十里鸣沙山。《元和志》 卷40: 鸣沙山 “其山积沙为之,峰峦危峭,逾于山石。四面皆为沙垅,背有如刀刃,人登之即鸣,随足颓落,经宿风吹,辄复如旧。有一泉水,名曰沙井
【生卒】:?——1507宪宗第八子。初封国保宁,为雍王。弘治十二年(1499)到封地衡州。地潮湿,宫殿朽败不可居。求迁徙,未果。正德二年(1507),地裂,宫室坏,王死。
西汉置,属上谷郡。治所在今北京市延庆县东北二十里古城。东汉废。《水经·㶟水注》:谷水与浮图沟水“出夷舆县故城西南”。即此。古县名。西汉置,治今北京市延庆县东北。属上谷郡。东汉省。
读音:Zhuójué【源】 金时女真人姓,见《三朝北盟会编》(71)。
在今山西长治市西北。《资治通鉴》: 唐会昌五年 (845),“诏发昭义骑兵五百、步兵千五百戍振武,节度使卢钧出至裴村饯之”。即此。《方舆纪要》卷42潞安府: “裴村在府西北五里。”(1)古地名。在今山
在今湖北安陆市东。《资治通鉴》:西晋太安二年(303),义阳蛮张昌起事,“诏遣监军华宏讨之,败于障山”,即此。
在今江苏南通市南。《资治通鉴》:五代梁贞明五年(919),吴越钱传瓘与吴将彭彦章战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