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坛庙管理所
官署名。明永乐(1403—1424)迁都北京后,于南京留置,设尚书一人,右侍郎一人,其属,司务厅,司务一人。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清吏司,各郎中一人,营缮、都水二司各员外郎一人,后革都水司员外郎,营缮司主事三人,屯田司一人,虞衡、都水二司各二人。所辖,营缮所,龙江、清江二提举司,文思院,宝源局,军器局,织染所,龙江、瓦屑坝二抽分竹木局。职掌与工部相同。
官署名。明永乐(1403—1424)迁都北京后,于南京留置,设尚书一人,右侍郎一人,其属,司务厅,司务一人。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清吏司,各郎中一人,营缮、都水二司各员外郎一人,后革都水司员外郎,营缮司主事三人,屯田司一人,虞衡、都水二司各二人。所辖,营缮所,龙江、清江二提举司,文思院,宝源局,军器局,织染所,龙江、瓦屑坝二抽分竹木局。职掌与工部相同。
唐、宋、明、清各朝与甘、青、藏等诸民族以茶易马的经济交流活动。始于唐德宗(779—805在位)年间唐王朝与回纥的贸易。初因马匹来源无保证,交换只是零星进行,无专门管理机构,也未形成一定制度。宋初,因与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生卒】:?——1755姓氏失。嫁与卖酒家王氏儿子。婆母迫其与他人私通,不从,受虐待而不屈。乾隆二十年,投水自杀。
1739—1801荷兰人。清乾隆二十三年(1758)来华,在广州任荷兰第三商务监督。后入美国籍。五十九年,奉荷兰国王之命充德胜(Isaac Titsingh)副使,出使北京,曾觐见高宗。后返美定居。为
犹言白虎营、白虎军。汉时军队编制最大的单位称“部”(营),部置校尉一人。如西汉东汉皆置的射声校尉(掌待诏射声士)、虎贲校尉(掌轻车)中的“射声”、“虎贲”,既有“营”的意思,也有“兵种”的意思。故言“
二卷。明谭贞默(详见《三经见圣编》条)撰。此书作于明崇祯十五年(1642年),是谭贞默《著作堂集》中的一种。书中所录只《小虫赋》一篇,又名《小化书》。其命意取自《庄子》“惟虫能虫,惟虫能天”以及《家语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掌井田出车徒的政令。
【介绍】:明人,字守一。景泰中举人。成化初任南京监察御史。尝监守皇城四门,并光禄寺储。其有余者,应还于民,而守卫官军擅夺之,存诚悉按其罪。
前秦越厉王苻生年号。355—357年,凡三年。
源见“书裙”。借指书法。宋钱惟演《再次首唱题和》:“逸少偶书葵扇贵,羊欣闲卧练裙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