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座
渤海政堂省左、右六司中的次等司。左六司中为爵、仓、膳部,右六司中为戎、计、水部。不置卿,只有郎中、员外。
渤海政堂省左、右六司中的次等司。左六司中为爵、仓、膳部,右六司中为戎、计、水部。不置卿,只有郎中、员外。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见“唐兀”。
即“中英烟台条约续增专条”。
官署名。元文宗天历二年(1329)置,属奎章阁学士院,掌管奎章阁图书、宝玩等物。官长为监司,正三品。下设司尉、亚尉、佥司、司丞等官。
三国时,蜀汉诸葛亮为收复中原,相传曾六次出兵祁山(今甘肃礼县东北)伐魏:(1)建兴六年(228)春,率军十万出攻祁山,因先锋马谡违命败于街亭(今甘肃张家川西北),被迫退回汉中。(2)同年冬,出师散关(
南朝梁宣城宛陵(今安徽宣城)人。与母同睡,母为猛虎叼走,女号叫抓虎,虎毛尽落,追行十几里,虎弃其母,女抱还。朝廷表彰其孝行。(,参见《南史》)【介绍】:南朝梁宣城人。母为虎所搏,女号叫,牵捽之,虎毛尽
亦称条旨或票拟,始于明宣德 (1426—1435)中。凡政府重要文书之处理,由内阁辅臣先行拟定办法,将所拟批答之辞,墨书写于票签上,进呈皇帝,再由皇帝朱笔批书。明后期皇帝多不问政,朱批实由宦官掌握。清
一卷。清邹伯奇撰。伯奇(1819-1869)字一鹗,又字特夫,南海(今属广东)人,诸生,尚著《读段氏注说文札记》等。是编自为文自为注,乃专补《小尔雅》“度”、“量”、“衡”诸篇之作。《小尔雅》此三篇之
312—373东晋谯国龙亢(今安徽怀远西北龙亢集)人,字元子。桓彝子。娶南康长公主,拜驸马都尉,累迁徐州刺史。明帝时,为安西将军、荆州刺史,率兵伐蜀。永和三年(347)灭成汉,进位征西大将军,封临贺郡
即今浙江衢县西南三十四里后溪镇。清嘉庆《西安县志》卷9:城南有后溪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