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点军器所
官署名。元至元十六年置,管站车二百五十辆,并管坝河。初属兵部,后改属户部;秩正五品。定置达鲁花赤一员、都提举一员、同提举二员、副提举一员等。见《元史·百官一·户部·新运粮提举司》。
官署名。元至元十六年(公元1279年)始置,管站车二百五十辆,隶兵部。后开设运粮坝河,本司改隶户部。置达鲁花赤一人,都提举一人,同提举二人,副提举一人,吏目一人,司吏八人,奏差十二人。
官署名。元至元十六年置,管站车二百五十辆,并管坝河。初属兵部,后改属户部;秩正五品。定置达鲁花赤一员、都提举一员、同提举二员、副提举一员等。见《元史·百官一·户部·新运粮提举司》。
官署名。元至元十六年(公元1279年)始置,管站车二百五十辆,隶兵部。后开设运粮坝河,本司改隶户部。置达鲁花赤一人,都提举一人,同提举二人,副提举一人,吏目一人,司吏八人,奏差十二人。
二十八卷。宋岳珂(1183-1234)撰。岳珂,字肃之,号亦斋,又号倦翁,其里贯不详。鄂国忠武王岳飞之孙,敷文阁待制岳霖之子。历任户部侍郎、淮东总领。是书俱以其家之所藏前人墨迹自晋唐迄于南宋,各系以跋
又作锤县。秦置,属胶东郡。治所即今山东烟台市西南福山镇。《史记·秦始皇本纪》: 二十八年 (前219),“始皇东行郡县……并渤海以东,过黄、腄”,即此。西汉属东莱郡,东汉废。古县名。又名锤县。秦置,治
见“元廓”(232页)。
官名统称。南宋榷货务都茶场、杂买务杂卖场、文思院、左藏东西库四处提辖官统称。四辖官外补则为知州,内迁则为寺、监丞、簿,或直接升任杂监司。
元至元十五年 (1278) 改昌国县置,属庆元路。治所即今浙江舟山市定海区城关镇。辖境相当今浙江舟山群岛大部分地区。明洪武二年 (1369) 复改昌国县。
快乐时才笑。 表示笑得很自然。语出《论语.宪问》:“(夫子)乐然后笑,人不厌其笑。”北周.王褒《象戏经序》:“十二曰观德以考其行。定而后求,义而后取,时然后言,乐然后笑是也。”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即今广东惠东县东南稔山镇。为海防要地,清时有千总驻防。
【介绍】:宋常州宜兴人。祖马元康,世居金陵,多知南唐旧事,未及撰次。令承祖志,于崇宁四年撰成《南唐书》。
【生卒】:?—713【介绍】:唐代散文家。字遵业。京兆长安(今陕西西安)人。神龙时,为太常博士。迁右台侍御史、度支员外郎。太极元年(712),为左司郎中。再迁给事中,兼太常少卿。先天二年(713)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