戬寿堂所藏殷虚文字考释
宋代刑罚方法之一。徒、杖二刑的代用刑。大观二年(1108)改定笞法,用小杖责打,笞十改小杖五、二十为七、三十为八、四十为十五、五十为二十。重和元年(1118)复定折笞杖之数,笞五十折杖十、四十折八、三十折七、二十折六、十折五。后又规定每笞二十下,折大杖一下;笞四十,折脊杖一下;每笞一下,折减役十四天。
宋代刑罚方法之一。徒、杖二刑的代用刑。大观二年(1108)改定笞法,用小杖责打,笞十改小杖五、二十为七、三十为八、四十为十五、五十为二十。重和元年(1118)复定折笞杖之数,笞五十折杖十、四十折八、三十折七、二十折六、十折五。后又规定每笞二十下,折大杖一下;笞四十,折脊杖一下;每笞一下,折减役十四天。
源见“绕朝策”。借指惜别所赠之物。清 杨潮观《贺兰山谪仙赠带》:“须忆得系腰间,还是那天宝君王带,这便算绕朝鞭策。”
同“亡羊歧路”。宋黄庭坚《平阳阴张澄居士隐处》诗之一:“牧羊有坦途,亡羊自多端。”
汉.刘向《说苑.杂言》:“西闾过曰:‘……干将镆鎁,拂钟不铮,试物不知、扬刃离金、斩羽契铁斧,此主利也;然以之补履,曾不如两钱之锥。’”按,“拂钟”一作“荆钟”。刜,音fú,用刀剑砍击。传说古代宝剑干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同“北窗叟”。唐王绩《田家》诗之二:“自得林中士,何忝上皇人。”
【生卒】:1787—1862【介绍】:清江苏丹徒人,字羡门,号蜨庵。道光拔贡生。授徒自给。有《蜨庵诗钞》。
【生卒】:?-946字楚奇,洛阳(今属河南)人。少经商,后投事邢州阎宝为亲校,后梁末帝任为左雄威指挥使。后唐庄宗时典禁军,明宗时历任数州镇。后晋天福中任齐州防御使、金州节度使等。后晋灭亡,被契丹所署西
唐武德五年 (622) 置,属山州。治所在今越南清化省清化县南境。贞观元年 (627) 废入建初县。
清后期运河入长江水道上的十座坝。在今江苏省扬州市东,名称是拦江坝、土山坝、金湾坝、东湾坝、西湾坝、凤凰坝、新河坝、壁虎坝、湾头老坝和沙河坝。
北宋置,属归化县。故址即今福建泰宁县北江源。《元丰九域志》卷9邵武军归化县、《宋史·地理志》 邵武军泰宁县均有江源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