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氏菊谱
七卷。明曹学佺撰。该书以象占为主,多取来知德《易注》,而不信朱子《本义》。如认为凡“辞”都是象,朱子将一辞分割为象、占两部分者非。又认为阴变为阳、阳变为阴,只是刚柔相推而变化在中,并非真的阴变为阳、阳变为阴。凡此等等,有是有非,不过为一家之言而已。该书在《明史·艺文志》中即有著录。《浙江采集遗书总录》亦载《易经可说》七卷,前有《总论》八篇,刊本。《四库全书总目》即据此浙江刊本入存目。今甘肃省图书馆藏有明崇祯刻本《周易可说》七卷。
七卷。明曹学佺撰。该书以象占为主,多取来知德《易注》,而不信朱子《本义》。如认为凡“辞”都是象,朱子将一辞分割为象、占两部分者非。又认为阴变为阳、阳变为阴,只是刚柔相推而变化在中,并非真的阴变为阳、阳变为阴。凡此等等,有是有非,不过为一家之言而已。该书在《明史·艺文志》中即有著录。《浙江采集遗书总录》亦载《易经可说》七卷,前有《总论》八篇,刊本。《四库全书总目》即据此浙江刊本入存目。今甘肃省图书馆藏有明崇祯刻本《周易可说》七卷。
【介绍】:清江苏青浦人,字采南。康熙间诸生。有《易互》、《禹贡臆参》、《五代史志疑》、《三藩纪事本末》、《潭西诗集》等。
金代俸禄制度。其制是岁俸支给钱、币(即帛)、绢、绵,并有职田之制。京官无职田,外官自三品以下始给职田。职田岁收之粟送至官仓,官员从职田中应享受的收入,按定额随月俸发给。
十二卷。明刘元卿(1544-1609)撰。刘元卿,字调父,号旋宇,(江西省安福县)人。刘元卿于隆庆四年(1570)举于乡,会试时极陈时弊,主考者不敢录取。后,元卿遂绝意于科名。经人累荐,后召为国子博士
见“小策凌敦多布” (153页)。
【生卒】:1536—1590【介绍】:明福建福清人,字如兰,号益斋。以镇东卫千户从戚继光御倭,战海上,数立功,累迁广西总兵。佩征蛮将军印。平昭州等处起事。寻乞归,卒。(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土司名。明洪武五年(1372)改元木瓜仡佬蛮夷军民长官司置。长官石姓,其先祖于元代以军功受职,世守此土,入明,改木瓜长官司。顺治十五年(1658)附清。治今贵州惠水县西南,管木瓜、上长腊等处村寨,居民
①官署名。隋代行台省置,以监、副监为正、副长官,掌舟车及营造杂作之事。唐初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亦置,以监一人、丞四人为正、副长官。唐代将作监置,以监、副监为正、副长官,掌采伐木材。②官名。隋代行台省百工
清末民初北方革命团体。宣统三年(1911)十月由京津同盟会、北方共和会、铁血会、急进会、克复学会等组织在天津联合组成,公推胡鄂公为会长。定有简章九条,以“协助革命军北伐,崇奉孙先生之三民主义”为宗旨。
【生卒】:?—约195【介绍】:东汉人。献帝兴平二年为吴郡太守。时孙策方起,依舅氏吴景于历阳,且渡江南下,贡上表称:策骁勇,与项籍相似,宜召还京邑,置于外必为世患。表为策所获,遂被杀。